admin 在 2015-06-15 00:00 提交
经我会会长会议决定,第四届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的申报期限延长至2015年6月30日。请有意申报者认真填写《第四届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5份),并提交参评成果(专著提交5本原件;论文提交10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及论文正文)和身份证影印件1份,在2015年6月30日前向研究会秘书处提出申请并递交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提交时间以邮戳或快递寄出日期为准。
其他参评要求,请参见《第四届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