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2011年年会预通知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

2011年年会预通知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由本研究会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   
    总议题:刑事诉讼法再修改重点问题

分议题:

1.辩护制度的修改与完善(侦查阶段的律师地位、律师的常规会见及例外限制等);

2.证据规则的修改与完善(两院三部“两个证据规定”的完善、其他证据规则的确立与完善等);

3.强制措施的修改与完善(拘留的完善、监视居住的完善、取保候审的完善等);

4.审判程序的修改与完善(二审审理方式的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等);

5.特别程序的完善与构建(简易程序的完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构建、强制医疗程序的构建、当事人缺席情况下追赃程序的构建、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程序的完善等)。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  2011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会议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

三、参会费用

会议理事代表500元/人,非理事代表1000元/人。含会议期间的食、宿、材料、参观费用。其他费用自理。

四、参会论文

参会代表请于2011年9月15日前将论文电子版以附件方式发至以下邮箱:chinacpl@163.com。逾期提交将不能收入年会论文集。论文发出后,如未收到接收邮箱的确认回复,请与魏彤或罗海敏联系。因研究会秘书处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为统一论文版面格式,请将参会论文的电子版按附页要求排版、编辑。

鉴于以往参会论文数量多,而会后正式出版论文集篇幅有限,为使更多的论文能收入论文集出版,每篇论文字数(包括注释字数)限定在8000字以内,且内容须符合年会议题。凡超过字数限制、不符合年会议题或作者未参加年会的,不予收入论文集出版。

回执及参会正式通知
    为使年会人数既不超出计划又不浪费名额,收到本通知后如决定参加年会请详细填写回执,于2011年7月31前按回执上的地址传真或寄回,也可向上述电子邮箱发回回执。秘书处收到回执后将寄出参会正式通知。

参会代表均须持会议正式通知报到,请不要带家属或学生参会。
    六、联系方式
    电话:
010-58908267(fax)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

                    2011年3月25日

2011年成都年会论文收录基本要求

(提示:提交论文不符合下列要求不予收入论文集)

 

一、字数:包括注释不得超过8000字;

二、版面规范:

文章题目(居中,宋体,小三,加粗)

副标题(居中,宋体,小四;上不空行,下空1行)

作者:(居中,楷体5号,上空1行,下空2行)

一级标题(居中,宋体,5号,上下各空1行)

二级标题(空2字符,标题加小括号,宋体10号,加粗,上下不空行)

正文(宋体10号,行距固定值15磅)

三、注释(宋体9号,行距固定值12磅),一律以脚注的方式进行,统一使用①、②的数字符号,每页重新编号。

四、作者单位:(楷体10号,右对齐,上空1行)放在论文结尾括号内。

五、页面设置:左2.5,右2.0,上1.9,下1.9

六、文章发送:只接收电子版的文章,并以“附件”的方式发至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