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2017年宗教法治高端论坛暨国家社科重大攻关项目《宗教工作法治化研究》动员会成功举行

【新闻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宗教研究中心

    2017年11月18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宗教研究中心、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河北经贸大学地方法治研究中心主办的“2017年宗教法治高端论坛”在石家庄隆重举行。本次高端论坛共收到学术论文50余篇,来自学界、政界的100余位专家学者、相关领导和宗教界人士参加了会议。 

   上午八点半,高端论坛开幕式暨国家社科重大攻关项目动员会在石家庄亨伦酒店会议大厅举行,河北经贸大学副校长柴振国主持并介绍了参会人员情况。 

   河北经贸大学校长纪良纲教授首先代表河北经贸大学向参加会议的各位成员致欢迎辞,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对宗教工作的内容做了言简意赅的概括,充满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和法治思维,显示了充分的政治定力和政治智慧,为认识和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宗教问题提供了根本依据。为了研究落实党和国家的宗教工作方针,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实现宗教工作法治化,推进宗教中国化,我们今天举办的宗教法治高端论坛可谓正逢其时。河北经贸大学很荣幸能以东道主的身份,热烈欢迎来自全国各地从事法学和宗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宗教界代表人士以及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河北省政协、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厅的各位领导莅临我校,发表高见,指导和促进我们的工作。

 

   河北省政协副主席段惠军发表重要讲话,在全国上下正掀起学习“十九大”报告热潮,描绘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奋斗目标和宏伟蓝图之际,2017年中国宗教法治高端论坛的召开有重要意义。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尽管宗教与法治在社会治理中有不同的功能,但是宗教与法治在社会治理有紧密的联系,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一切宗教活动和宗教工作必须沿着法治的轨道开展。“十九大”报告指出,过去五年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宗教工作创新推进,未来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充分肯定了宗教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也对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指明了正确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次宗教法治高端论坛也必将是一场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的讨论会、动员会,有助于学界、政界和宗教界的沟通交流;有助于全国和各个地方从理论与实践上认清宗教工作法治化的意义价值,增强各级领导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认识和水平,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支持宗教界开展宗教思想建设和公益慈善活动;有助于提高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工作的法治水平,为新时代宗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作出贡献。他对论坛能够结出丰硕的理论成果深信不疑。 

   国家宗教局政法司韩松司长在致辞中表示,本次论坛选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后进行意义重大。党的十九大开启了我们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征程,十九大报告中有四处提到了宗教,这说明宗教工作是我们新时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九大报告也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对我们开展宗教工作、开启宗教法治化的新进程提供了基本遵循。他指出,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利于维护宗教自由、促进宗教管理工作,学习《宗教事务条例》是学习十九大精神的重要途径。目前,为了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国家宗教局在全国各地举办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第一期已经在济南成功举行,而举行培训班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各级宗教工作干部了解《宗教事务条例》的内容和精神,以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国宗局政法司下一步还将出台更加细化的规定,确保各级宗教工作的法治化顺利进行。他特别指出,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事务工作的新境界和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需要社会各方支持配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宗教研究中心、河北经贸大学举办此次论坛,对各界学习好《条例》、贯彻落实好《条例》以及解决涉及宗教的重点难点问题意义重大。 

   河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赵明远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河北省的宗教事务具有情况复杂、维稳压力大的特点,河北省的宗教事务的管理是否有效,关系到河北乃至首都治安等重要问题。此次高端论坛的召开,将为河北省的宗教事务工作带来新的理论成果,使河北省的宗教事务有更多可以汲取的学术和思想资源。高端论坛协办方河北省基督教“两会”主席靳云鹏牧师在致辞中表示,新修改的《宗教事务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我国宗教事务有着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阐述,是宗教界包括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在新时代进行宗教活动的基本遵循。这次会议一定能够为国家宗教治理和宗教界提供宝贵的智力支持,预祝会议圆满成功。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宗教研究中心主任、河北经贸大学挂职副校长冯玉军教授向各位领导、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他回顾指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宗教研究中心于2012年成立,之前已经举办了五次宗教法治高端论坛和六次宗教法治讲坛。今年的宗教法治高端论坛是首次在京外召开,但是参加人数和热烈程度却有增无减。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理应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坚持立法先行,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宗教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优化法律实施,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坚持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宗教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作为法律人和理论工作者,我们理应投身其中做一些扎实的制度设计和学术研究工作,为推进宗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奉献力量。随后,他向大家汇报了2017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宗教工作法治化研究》的公示情况。哲社重大项目资助宗教工作法治化研究,体现了国家对宗教问题的重视。对此要综合运用法学、宗教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研究视角和古今中外的有益研究成果,以树立和增强宗教工作法治思维研究、宗教法治的历史与比较研究为基础,以完善宗教事务立法研究、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综合研究、依法处置宗教领域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对策研究为主要内容,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增强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他真挚地希望学界、政界和宗教界人士更多地参与到研究之中,为我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建言献策。 

   开幕式之后,进行了五个单元的专题讨论。全体与会代表围绕“宗教法治中国化的理论与实践”“《条例》修改与宗教法人制度”“宗教财产与宗教活动场所的法律保护”“宗教法治的历史与比较考察”“互联网宗教传播与新形势下邪教的法律规制”等主题展开了深刻而热烈的讨论。先后有五十余位专家学者进行了报告和评论发言。 

   第一单元主题是“宗教法治中国化的理论与实践”,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的刘金国教授主持。何虎生教授、杨合理教授、张新鹰教授、冯玉军教授、上官丕亮教授、王宗礼教授、张祎娜副教授等发表了各自观点。何虎生教授认为,在宗教工作中要处理好四个问题:首先是理论导向问题,要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要运用法学、哲学的学理依据作为支撑,更要靠中国共产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认识加之指引;其次是问题导向问题。宗教工作法治化的最大任务是处理宗教问题。在长期的宗教工作法治化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对于宗教工作的新变化有着非常清晰的认识和判断;再次是实践导向问题。党的宗教工作取得进步,是扎根于实践性的;最后,要用发展着的理论指导宗教工作法治理论的研究。在提问和自由发言之后,上海师范大学刘作翔教授与浙江工商大学陈林林教授对本单元发言进行了评议,陈林林教授肯定了王宗礼教授提出的当前存在的经济活动进入宗教造成不良后果的问题,并进一步指出实践“倒逼”立法的一个可能路径是充分利用法院的角色。 

   第二单元的主题是“《宗教事务条例》修改与宗教法人制度”。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熊文钊教授担任主持人,贾林青教授、张建文教授、仲崇玉教授、陈林林教授、徐麟教授、刘培峰教授、李江峰博士共七位学者就“《宗教事务条例》的修改”和 “宗教法人制度”两个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贾林青教授提出:明确宗教活动场所的法人资格的出发点,在于赋予宗教活动场所独立的法律主题地位;明确宗教财产的权属则构建了明晰了宗教财产制度;配套制度的适用是实现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和宗教财产权属的重要条件。参会人员对此兴趣浓厚,发言环节气氛热烈。苏州大学的上官丕亮教授和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高完成对发言人的发言进行了评议,上官丕亮教授肯定参会者的观点,并强调了宪法在《条例》修改和宗教法人制度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下午,会议进入第三单元,第三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贾林青教授主持,其主题是“宗教财产与宗教活动场所的法律保护”。刘太刚教授、许效正副教授、赵一单讲师、冯路钧律师、徐经纬律师、陈琪副研究员七位参会学者围绕着该主题进行讨论与思考,并与提问的观众进行了互动。其中,刘太刚教授从公共管理的角度阐述了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的财产偿债责任与宗教用益问题;赵一单讲师以宗教法律权益维护的现实状况与优化路径为切入点,发表了他对宗教法律权益维护的看法,他强调法院在具体案例中处理宗教问题时应该更多地从法律规范体系整体出发,将宪法的地位考虑在内。国家行政学院的魏宏教授和北京师范大学的刘培峰教授对发言人的发言进行了评议,魏宏教授充分肯定了徐经纬律师提出的地方立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应进一步研究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的错位、细化问题。 

   在会议的第四单元,参会学者在刘作翔教授的主持下,就“古今中外宗教法治的历史和比较考察”发表了观点。魏宏教授、马克林教授、谢冬慧教授、胡晓进教授、虎有泽教授、周青山副教授、周燕副教授共七位学者参与了讨论。谢冬慧教授认为,民国时期的对待民间宗教的政策对当下的宗教治理有着一定的启示作用,我们应正确看待,汲取经验。中央民族大学的熊文钊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的刘太刚教授对各位发言人的发言进行了评议。刘太刚教授表示,发言者从哲学、宗教学等多个角度进行了阐释,十分具有启发性,并提出了双重治理的观点,即利用宗教治理社会和治理宗教两个层面并举。 

   会议第五单元的主题是 “互联网宗教传播与新形势下邪教的法律规制”,由新疆社科院法学所郭蓓研究员担任主持人。李岩淞、范宝祥研究员、王沛教授、李斌副教授、刘祎副教授、罗慧老师共六位学者阐述了观点,参会者提出了许多有益的问题,集中辨析了邪教与宗教的关系问题。王沛教授指出:邪教反对了社会的基本生活秩序和基本道德准则,在当前“全面依法治国”的大框架之内,基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要治理根除邪教这一社会顽疾,应当建立健全以立法为引领的反邪教法律体系,创新邪教治理的新思路。西北师范大学的王宗礼教授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杨合理教授对该主题的发言人进行了评议。杨合理教授总结了各位发言者的观点,还提出了打击邪教的目的应该是为了“扶正”,促进宗教良性发展。 

   下午六点,进行了简短的论坛闭幕式。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何虎生教授进行了全天学术总结。何虎生教授认为这次会议定性准、范围广,视野开阔,给予他许多收获和体会:其一是利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宗教工作的法治化,要充分理解党的政策,把握党的政策方向;其二是注重宪法在宗教工作法治化中的作用;其三是广泛的研究范围极大地开阔了理论研究者、宗教管理人员和宗教界人士的视野;其四是丰硕的研究成果为今后进一步深入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宗教研究中心主任、河北经贸大学副校长冯玉军教授总结致辞,本次论坛很荣幸迎来了来自学术界、宗教界和政界的不同领域人士,分享智慧、交流思想,给了与会者极大地启发。我们对“中国宗教法治”这一会议主题的深化研究,可以也应该从多个角度进行阐释:第一,要立足中国研究宗教法治,定位在中国,虽然我们要借鉴和吸收外国宗教法治的有益经验,但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国情是我们研究的内在依据和主体基础;第二,要把握行动中的宗教法治,定位在实践,虽然学术梳理和哲理思辨非常重要,但绝不能脱离实际纸上谈兵,应该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结合实际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第三,要认清转型社会研究宗教法治,定位在改革完善,虽然比照西方模式确定“完美”的宗教自由法治相对简单,也有所谓的学术吸引力,但只有切实关注广土众民的社会转型,研究中国宗教治理现代化的艰难历程,才能真正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深刻论述,即:不能只看到宗教的积极作用,完全采取“放”的态度;也不能只看到宗教的消极作用,完全采取“收”的态度。而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军教授主持会议的闭幕式。他表达了对会务组老师、同学以及前来参会的各界人士的诚挚感谢。在参会人员热烈的掌声中,2017宗教法治高端论坛圆满结束。

(编辑  翁双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