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在 2018-04-28 00:00 提交
【新闻来源】中国法学会研究部
会议现场
2018年1月3日下午,《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8年第1期(总第109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同志主持。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同志主持
本次立法专家咨询会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高思副司长介绍了《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立法背景和主要考虑。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法制司二处冯勇副处长在研讨会结束时对专家学者的发言进行了简要回应。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版权管理司综合处张有立处长、政策法制司张洁,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法制司杨帆参加了会议。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春田教授,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林广海副庭长,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原巡视员许超,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熊文钊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费安玲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姚欢庆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山大学法学院李扬教授,海南大学法学院石冠彬教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陈惠珍,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崔国斌副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吴伟光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吉豫副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卢海君副教授,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裘安曼,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法律部刘平主任,腾讯公司法务副总监刁云芸,知产力、知产宝联合创始人张璇,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汪涌律师等知识产权法及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并发表修改建议。此外,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吴汉东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王迁教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熊文聪副教授提交了书面意见。
与会专家学者认为,及时对《著作权法》进行修订是非常必要的。对《著作权法》进行修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也是《著作权法》立法理念、保护内容、保护手段的一次全面更新和完善。专家学者认为,《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在作品定义中引入排除性检验规则,强调思想与表达两分的基础地位;平衡录音制作者和视听作品、录像制品的使用报酬规则,要求广播组织播放已出版录音制品应支付费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并明确罚款数额等方面的修改,总体上值得肯定。但《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对现行《著作权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领域出现的新事物新情况的回应,还有进一步加强的空间。专家学者建议从立法宗旨、著作权的私法属性、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合理使用条款、信息网络传播权、行政执法措施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会议从下午2点开始,气氛热烈,讨论卓有成效,直到晚上6点才结束。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共同承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彭伶副主任和成果应用处孙立军副处长参加了本次会议。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界桥梁纽带、国家法治领域核心智库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国家立法活动,同时也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法学法律专家学者提供贡献智慧、学术报国的平台和渠道,中国法学会于2015年1月创办“立法专家咨询会”,并建立常态性机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委托或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草案)进行研讨。2015年至2017年共组织召开了108场立法专家咨询会,超过2100人次专家学者参与研讨,会后形成的《专家咨询报告》合计达到350多万字。立法专家咨询会和会后形成的《专家咨询报告》,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国家立法机关和中央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立法专家咨询会已经在我国法学法律界乃至社会各界产生了广泛影响,得到了普遍认可。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重大政治论断,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国法学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家立法计划,继续组织召开立法专家咨询会,并在现有的基础上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形成“1+1+1”(即“一次立法专家咨询会、一份专家咨询报告、一件要报”)三位一体全覆盖的新机制,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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