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2018年3月22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6(2018)》与《四川法治蓝皮书》发布暨2018年中国法治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编者按:2018年3月22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6(2018)》与《四川法治蓝皮书》发布暨2018年中国法治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本次发布会的亮点是首次发布中国警务透明度指数报告和儿童权利保护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
 
 

 

 

2018年3月22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6(2018)》(《法治蓝皮书》)与《四川法治蓝皮书》发布暨2018年中国法治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法治蓝皮书》主编李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社长、研究员谢寿光出席并发言。发布阶段,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蓝皮书》主编田禾研究员作《2017年中国法治发展及2018年展望》的主旨报告,中共四川省委副秘书长、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天宗作题为《2017年四川依法治省及2018年展望》的报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陈甦主持发布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法治蓝皮书》执行主编吕艳滨主持开幕式并在发布阶段作题为《中国法治指数(2017)》的报告。

 

 

李林指出,此次蓝皮书的发布,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对于贯彻落实“两会精神”和“宪法修正案”,以及对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深化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据了解,本次发布会的亮点除了发布了首个儿童权利保护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外,还发布了首个警务透明度指数,阳光警务成为政务公开典范。

 

   

 

 

   

 

在儿童权利保护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方面,《法治蓝皮书》指出,该指标体系的设立宗旨在于真实反映中国儿童权利保护现实状况,一方面展示中国儿童权利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中国儿童生活、教育等方面境遇的全面改善;另一方面通过客观的数据和对比性的分析发现中国儿童权利保护实践中现存的问题,后续针对问题提出对策,从而为未来中国儿童权利保护工作指明方向。该指标体系的设计严格依照依法设定、客观公正、重点突出、适度前瞻四项基本原则,内容涵盖儿童的生存权、受教育权、儿童福利、社会环境权、司法保护5项一级指标、15项二级指标和百余项三级、四级指标。儿童权利保护评价指标体系以实证的方法构建精准评价中国儿童权利法律保护状况的客观标准,能够客观反映中国儿童权利保护的成就与问题,必将推动中国儿童权利法律保护理论与实践走向更高水平。

法治蓝皮书指出中国儿童权利保护成效显著。儿童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儿童权利保护需要依靠法律,其保护力度与效果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未来。

中国儿童的生存状况、健康状况得到持续改善;儿童受教育权保护进步明显;儿童福利日益提升;儿童生存的社会环境更加安全;儿童司法保护机制日益完善。

法治蓝皮书还指出了中国在儿童权利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全社会儿童权利保护的意识有待提升;儿童权利保护的均等化亟待解决;儿童权利保护的文化环境有待改善等。

在警务透明度指数方面,《法治蓝皮书》指出,警务公开兼具政务公开和司法公开双重属性,在民生、法治、司法、诚信等维度上具备特殊价值,在政府部门中,公安机关的信息化投入较大,信息化水平也相应较高,因此在“互联网+警务”的推动下,警务公开成为政务公开的标杆和典范,主要表现为服务网络化和阳光化、警务公开局部集约、机构信息公开良好、预决算公开成常态、数据开放趋势明显、处罚公示渐成规模。未来,为适应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需要,中国警务公开应进一步强化人员公开、完善财务公开、整合公开平台、规范文书公开、建立警务大数据。

《法治蓝皮书》还指出,“金融创新”与“规范发展”是2017年互联网金融的两个关键词。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向纵深发展,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生物识别、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突破和创新层出不穷;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野蛮生长”阶段积聚的风险仍待化解,整顿和清理工作继续进行,相关监管政策和措施也在继续出台。如何在创新与规范、监管与发展之间取得恰当平衡,确保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是决策者、监管层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焦点,也是2017年互联网金融法制建设的中心议题。

《法治蓝皮书》指出,中国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征程,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2017年的中国法治建设站在新时代的起点上积极回应与解决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全面发力成效显著。

立法机关积极落实本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加快推进支架性立法、基础性立法、重点领域立法,统筹推进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法律制度建设,填补立法空白,《国歌法》《核安全法》《民法总则》等重要法律出台,《中小企业促进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标准化法》等法律修订,作出兜底授权决定支持有关改革试点工作,实现立、改、废、释、授权并举,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为国家统一、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以及全面深化改革奠定制度基础。

中国着力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在一些重要行政领域深化改革,简政放权、“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各项改革举措依法、有序、稳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修订进入快车道。《“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和《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先后出台,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了坚实支撑。

2017年作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决战之年,司法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已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探索举措不断推广、落实。2017年,巡回法庭布局基本完成。2017年1至9月,巡回法庭审结案件数占最高人民法院办案总数的45.4%,在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纠纷、统一法律适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被亲切地称为“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许多地方党委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进一步发展完善。以“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为特征的“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的智慧法院建设稳步迈向3.0时代。

中国反腐持续发力,全面从严治党的贯彻落实,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巡视常态化制度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从试点到普及深化,积极参与国际反腐贡献中国力量。

《民法总则》的通过为民法典的编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统筹推进,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有序开展。

中国大力开展教育、医疗、卫生方面的改革,加大了对弱势群体的保障力度。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有效发挥;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全国注册登记的养老机构达到2. 8万多家,养老床位数近700万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辐射各城镇社区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起了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安全网。

《法治蓝皮书》指出,我国行政立法推进改革,放管服纵深推进,政府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政务公开推进更上层楼,放管服改革释放市场活力。行政决策法治化取得重大进展。截至2017年10月,已有17家省级政府和23家较大的市政府出台了专门规范行政决策的规章,相关规范性文件达到数百部。在中央层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成形并完成了征求意见工作,全国统一的行政决策制度呼之欲出。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口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 ] 94号),要求在重大建设项口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出台了《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 ] 97号),明确了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信息公开的要求。在已有改革创新基础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修改驶入快车道。

在放管服改革方面,中央继续“发力”。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再取消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个人就业创业等方面;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再次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5项,工商登记87%的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或取消;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口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对与大众消费密切相关、直接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电热毯等3类产品,取消生产许可证管理改为强制性认证;另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改革得到加强完善。由此,放管服为企业群众松绑减负,有利于释放市场活力并维护好市场秩序。

《法治蓝皮书》指出,中国法治迈入新时代前景美好任务艰巨。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时代,不仅确立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发展新的历史方位,而且进一步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新的历史方位;不仅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指引,而且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发展方向和实践发展方略,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征程。

新的征程依然任重道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前一些法治建设的问题尚未真正解决,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一些改革举措缺乏统一领导,亟待中央层面的法治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建设的领导协调机制发挥应有作用;在法治建设方面出现一些新问题,还存在一些老问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与法律制度之间存在不协调、不均衡的现象,如民法典编纂与现行民法体系之间的衔接,互联网科技发展与现行政府监管机制的配套,这些问题与现象有待法治发展加快步伐,逐一应对。其关键性举措包括:

建立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通盘统筹协调推进法治。领导小组是中国推进多部门、多地区、多系统协同联动的创新制度。在过往的实践中,该项制度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此前在全国各省份有类似机构存在,如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如何协调新的中央机构与地方已有机构的关系,是未来领导小组机制建设必须解决的问题。

民法典编纂任重而道远,司法解释文件应尽快体系化。未来的中国民法典将对现有的民事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则进行梳理、筛选、归纳,并体系性地纳入,民法典也将因而成为内容全面、规则细致的民事规范全书。但也应意识到,司法解释不断出台,种类繁多、数量巨大,已呈现尾大不掉之势。新旧解释之间,解释与前后法律之间效力关系不清,损害到法律的确定性、可预期性。民法典的编纂理应重塑、整合现有法律规范和司法解释,消除现行法及解释中存在的矛盾冲突,为民事司法裁判提供统一的规范依据。因此,为发挥规范指引功能,应当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与民事司法解释之间的关系协调问题。

人工智能机遇与挑战并存,留待技术生长的法律空间。社会治理的法治化与智能化,是时代两大主题。随着技术的进步,人工智能在未来将服务于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但是法律与新技术之间的紧张乃至冲突不容低估。信息社会的数据是流动的关键,但政府部门之间、社会组织之间尚没有形成通畅的信息共享,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阻力重重。如果法律不为新技术的生长预留足够的空间,那么限制智能化步伐的不是技术,而将是法律。

发布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栗燕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刘小妹、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廖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杨延超等将先后针对《中国地方法治调研(2017)》、《2017中国立法报告》、《2017中国互联网金融法治》、《人工智与知识产权法律变革》作主题发言。 100多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