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陈训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努力开创新时代法学会事业发展新局面

   【文章来源】《旗帜》杂志(2020年第12期)

   【作者信息】陈训秋,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中国法学会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学会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做好加强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拓展对外交流、培养法治人才等方面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努力开创新时代法学会工作新局面。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由谁领导的问题,科学指明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最根本的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十一个坚持”中,首要的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充分表明党的领导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统领性、全局性、决定性地位。要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全面领导,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19年以来,中国法学会把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设立重点委托课题,举办全国性论坛和征文,形成多项重要研究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立,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和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认真学习领会、深入研究阐释、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法学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的政治任务。我们要继续精心办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坛,组织开展好重大课题研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科学指明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2019年8月,为保护公众“头顶上的安全”,中国法学会组织召开高空抛物坠物法治工作座谈会,提出“禁止高空抛物” “抛物依法惩处”等建议,促进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条款的修改完善。2020年以来,组织广大会员围绕依法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法律法规、应对极少数国家对中国“索赔”滥诉等提出对策建议,较好发挥了法治高端智库作用。今后,我们要继续加强对解决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研究,加强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研究,促进完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制度,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充分发挥法学会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社会治理工作,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及时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继续深入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法治宣讲活动,促进全社会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的形成。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走什么路的问题,科学指明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要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树立自信、保持定力,继续组织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正确解读中国现实、回答中国问题,提炼标识性学术概念,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治文化创新,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的学术话语体系,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为构筑中国制度建设理论的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贡献力量,为坚定制度自信提供学理支撑。要积极参与法学教育改革创新,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专业化法治人才。组织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等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导向激励作用。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与国家治理、法律制度与国家制度的关系问题,科学指明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正确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2019年,我们围绕制定《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中国建设新局面的意见》等,组织起草课题研究报告和专家建议稿,形成了“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研究成果。围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服务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2019、2020年连续两年举办中国法治国际论坛,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向论坛致信,论坛发表《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19)主席声明》《中国法治国际论坛北京宣言》,凝聚起更加牢固的“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共识。今后,我们要继续发挥全面依法治国“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主动对标“十四五”规划的宏伟蓝图,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保障公共安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智能社会的法律秩序等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研究,拿出高水平、切实管用的研究成果和对策建议。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发挥“中国法治国际论坛”等平台作用,深化对共建“一带一路”、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等领域重大法律问题研究,积极开展国际法治合作,为建设开放型经济、促进世界经济复苏提供法治支持,为运用法治手段推动“一带一路”、更加有力地应对全球性挑战贡献智慧和力量。积极参与涉外法律斗争,对我国法域外适用、“长臂管辖”反制理论和实践等加强研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我国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维护我国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健全国际法学科体系,建立以实践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办好涉外法治高端人才培养项目,努力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跨学科跨领域、善于破解实践难题的一流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实现什么目标的问题,科学指明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近几年,中国法学会组织立法专家咨询会200余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有关重要立法,组织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部门共同研讨,形成了高质量专家咨询报告。作为党中央确定的民法典编纂6家参加单位之一,中国法学会积极参与民法典编纂,围绕民法典总则编和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各分编形成专家建议稿。民法典颁布后,抓好学习宣传贯彻,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联合举行“民法典及其实施”吹风会。举办2020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中央和国家机关专场报告会,以宣传贯彻民法典为主题,通过人民网直播,实时观众达千万人。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9月,中国法学会会同中办法规局组织编写的全国第一本《党内法规学》统编教材出版发行。我们要继续充分发挥法治智库作用,聚焦党中央关注的重点问题、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加强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国内市场、深化改革、乡村振兴、区域发展、文化建设、绿色发展、对外开放、社会建设、安全发展、国防建设等领域法律问题的研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围绕党中央重要法治建设规划、重大立法事项、重点改革举措等,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围绕党内法规重大理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集中进行攻关。积极参与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国家和地方立法工作,参与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服务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为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创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