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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 辉:以呼格案为镜尊重司法规律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对李三仁、尚爱云夫妇来说,儿子有没有作案这一疑团,自儿子被抓之日起就一直萦绕在心头,等再审这一天已经等了18年。如今,再审结果已经水落石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严防冤假错案再现的今天,法院在尊重事实、尊重法律的基础上,依法给出了一个公正的答案。

 

    案件的再审结果无法挽回已经逝去的生命,也难以弥补曾经给呼格吉勒图亲人带来的伤害。但案件再审是为了向呼格吉勒图及其亲人负责、向社会负责、向历史负责、向法律负责,这毕竟关系到呼格吉勒图之死冤还是不冤。

 

    实践一再证明,不尊重客观规律,必将付出代价。跟其他事物一样,审判工作有着自身的客观规律:审判权应当依法独立行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18年前,这一从案发到执行死刑仅用62天的呼格吉勒图案,存在着有悖于审判规律的情形。

 

    最关键的是证据意识不够。此案备受争议,除了另有真凶冒出来之外,还在于关键证据被忽略导致犯罪事实存疑:从受害人体内提取的凶手精斑没有进行DNA鉴定。而且,在呼格吉勒图当年的有罪供述中,有着违背常理的供述没有查实、排除:案发时公厕内黑灯瞎火,呼格吉勒图却能供述出被害人穿的是牛仔裤、系的皮带是向左插的,皮带上还有两个金属扣子。直接证据缺乏,被告人供述明显存在不合理成分,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链就难以形成;赖以证明犯罪的证据存疑,由此形成的案件事实就存疑,判决结果遭受质疑就在情理之中。

 

    再审结果显示,呼格吉勒图之死就是一件冤案所导致的错杀,需要有人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人死不能复生,迟到的正义、即将启动的错案问责以及国家赔偿或许能告慰呼格在天之灵,但是此案带来的警示必须受到重视:审判工作必须尊重司法规律,用证据决定事实,依法独立审判。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篇章,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体制机制正在建立健全,法官的责任主体地位正在形成。法官真正手握生死大权后,要敢于排除一切干扰,对所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不尊重司法规律,司法就会铸成错误,呼格吉勒图案就是一面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