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在 2015-11-17 00:00 提交
本报深圳11月15日电(记者罗书臻)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全国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的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了相关情况。发布会还邀请了山西省长治市城区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的新闻发言人介绍了所在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进展情况。
据介绍,自今年5月1日以来,全国法院登记立案渠道畅通,秩序井然,运行平稳。截至9月30日,共登记初审案件(一审案件)620万余件,同比增长31.9%,其中民事案件同比增长22.9%,行政案件同比增长75.8%,刑事自诉案件同比增长60.5%。全国收案增多的省份依次为江苏、浙江、山东和广东。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受理数量也大幅增长,1至9月共新收案件6852件,同比增长58.39%,预计全年案件将达到15000件。
据介绍,为了全面落实和保障诉权,各级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敞开大门,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同时,为规范登记立案程序,提高立案工作效率,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接收诉状、当场立案、告知补正、诉讼费收取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法院还以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契机,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通电子法院,推行网上立案举措,并邀请社会各界代表监督立案工作,实现阳光立案。
孙军工介绍说,为保障立案登记制改革顺利有效实施,最高人民法院用改革的思维和改革的方式破解工作难题,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并要求院、庭领导充实到办案一线,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最高人民法院还要求各地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切实发挥信息技术优势,运用网上办案等手段,强化审限管控,加速案件流转,提升办案效率,并着力加强立案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将立案活动晒在阳光下,规范立案行为。
据了解,下一步,全国法院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央部署,强化当事人诉权保护意识,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一是严把“入口”关,坚决杜绝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诉讼;二是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解决信访问题;三是加强宣传普及,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多的认同和支持;四是创新诉讼服务模式,推广网上诉讼服务,牢固司法为民的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快捷、便利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