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中纪委10月“反腐成绩单”:7名省部级官员被通报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陈磊2015-11-17

 

中纪委10月反腐“成绩单”,以省部级官员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苏树林接受调查开始。

《法制日报》记者统计显示,整个10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67名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消息,其中包括省部级领导干部7人。

在被通报的领导干部中,有党政领导干部56人,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11人;有22人接受组织调查,41人被“双开”或开除党籍(其中3人被保留公职),另外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但没有被开除党籍。

对此,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各级纪委针对违纪违规领导干部的程度和情形,作出不同程度的党纪政纪处分,“准确地定性量纪”,正是依规治党、依法反腐的体现。

庄德水解释说,针对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的领导干部,必须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党纪之外还有国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严重违纪但不违法的,对其进行党纪政纪处分,严重违纪程度必须开除党籍的,开除党籍并给予行政处分。

“具体适用哪一种处理方式,取决于他们违纪的程度,不是说领导干部犯了错误以后,就是直接开除党籍或者公职。”庄德水说。

7名省部级官员被中纪委通报

10月7日,国庆长假的最后一天,23时30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重磅消息:“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苏树林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算上标点符号,30个字。

苏树林被查,无疑是10月最受关注的反腐焦点之一。今年53岁的他,是十八大后首位被查的在任省长,也是落马的七位中央委员之一。

查阅其简历可以看出,在出任福建省省长之前,苏树林曾长期在石油系统任职。

1979年,时年17岁的苏树林开始在大庆石油学院勘探系石油地质专业学习,4年后获工学学士学位并进入大庆石油管理局龙虎泡试验区工作。

随后23年间,苏树林在石油系统一路晋升,直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

2006年,苏树林时年42岁,开始担任辽宁省委常委,同年10月出任辽宁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一年后,苏树林上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接着兼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1年,苏树林转任福建省委副书记,同年开始担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次年,苏树林当选第十八届中央委员。

值得注意的是,苏树林接受组织调查之前的9月24日至26日,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曾到福建调研。王岐山离开福建11天后,中纪委发布了苏树林被调查的消息。11月3日,苏树林辞去福建省省长职务。

包括苏树林在内,整个10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总计通报了7名省部级领导干部,其中1人接受组织调查,即苏树林;6人被“双开”。

10月1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4人:即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委原书记余远辉,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河北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本顺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10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两人:即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乐大克,吉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谷春立。

4名干部受处分未被开除党籍

10月2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福建省人社厅原副厅长黄小梅被留党察看、行政撤职”。

据福建省纪委消息:日前,经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小梅的泄密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黄小梅违反保密法规,其行为构成泄露国家秘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情节较重。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小梅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按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

稍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又发布一条消息称,“福建省武夷山市原常务副市长林春松被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职务”。

据福建省纪委消息:近日,福建省南平市纪委对武夷山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林春松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13年11月全省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以后,林春松欺骗组织,改用他人名义持有会员卡继续打球。2013年6月18日至2015年8月16日,林春松在俱乐部打球163次,其中工作时间打球12次;同时,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高尔夫活动费用。经南平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南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林春松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安排。

两则消息有诸多不同,但至少有一点相同之处,那就是对两人的处理中都不包含“开除党籍”,而是党内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

《法制日报》记者统计,包括黄小梅和林春松在内,当月共有4名领导干部因严重违纪受到处分但没有开除党籍。

另外两人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原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李芳真和原副巡视员黄澍东。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给予李芳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按正处级安排工作,重新确定工资级别、档次;给予黄澍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9月,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福建考察时提出了“四种形态”,其中包括: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庄德水认为,对上述领导干部作出这种处分,恰恰符合中纪委对严重违纪领导干部的处理思路,着力体现党纪处分和行政处分相结合,对两者的灵活运用,既能体现惩处的权威性,同时也起到“治病救人”的效果。

3名干部被开除党籍保留公职

另外,还有3名领导干部虽然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后又被行政撤职,但保留了公务员身份。

比如福建中旅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衷梅英。1958年出生的衷梅英,曾担任武夷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龙岩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旅游局局长。2013年6月担任福建中旅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今年10月,衷梅英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福建省纪委对其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衷梅英违反组织纪律,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房产事项;未经批准开展委托银行贷款业务,存在国有资金损失风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钱款。

福建省纪委决定给予衷梅英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按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

另外两名领导干部,1名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由三级职员降为六级职员;另一名被开除党籍处分,按副主任科员安排工作,重新确定工资级别、档次。

梳理公开消息可以看到,在此之前,对于接受组织调查的领导干部,除了“双开”、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之外,鲜见其他违纪处分方式。

2013年12月1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其中,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央批准,给予付晓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

2014年7月,云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书记张田欣被开除党籍并降到副处级,且是非领导职务;江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智勇则被开除党籍并降为科员。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不少官员有侥幸心理,觉得只要不违法,搞些‘小动作’,比如收点红包礼金,利用职权打个招呼、牟点私利,不会带来太严重的后果。但对张田欣和赵智勇的处理,为此类官员树立了‘样板’,违纪也会带来严厉处罚”。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认为,从反腐败的角度看,区别于以往对腐败官员实行“双开”、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方式,开除党籍但保留公职是一种“独特的、新颖的、符合党规政纪的”方式。

竹立家预测说,这种新的方式拓宽了反腐败的范围,“不仅监督违法官员,还包括违纪官员”。根据“问题”官员不同的违纪情况,依法对其进行梯次性降级处分,或将成为处分“问题”官员的常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