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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莹颖案嫌犯被起诉 律师认为庭审结果难预料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7年7月14日

当地时间7月12日晚,美国伊利诺伊中区联邦地区法院发表声明宣布,大陪审团决定以绑架罪起诉章莹颖案嫌疑人克里斯滕森,这标志着此案正式进入了庭审阶段。在嫌疑人全程沉默、美国法律强调“程序正义”和“被告无需自证无罪、控方须证被告有罪”的情况下,庭审程序及其情况对判决将带来决定性影响。嫌疑人克里斯滕森的辩护律师表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当天,一个联邦大陪审团向法院交回了一份指控28岁的布伦特·A·克里斯滕森在2017年6月9日绑架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的起诉书。起诉书已交回的消息是由联邦检察官帕特里克·汉森和联邦调查局特工肖恩·考克斯宣布的。
  此前安排的7月14日开庭预审被取消,法院书记官将决定审判日期。如嫌疑人绑架罪成立,其最高处罚是终身监禁。声明显示,此案有两名公诉人:联邦助理检察官布莱恩·弗里雷斯和尤金·米勒。基于已经提供给法院的证据和调查得到的一些事实,警方认为章莹颖已经死亡。而联邦调查局、伊利诺伊大学警察局和伊利诺伊州警察局仍在继续调查此案。声明也提醒公众注意:起诉只是一种控诉,除非嫌疑人被证明有罪,否则只能假定被告无辜。
  除上述信息外,声明中没有出现任何有关此案的新线索或证据。
  大陪审团的决定,标志着案件正式进入庭审阶段。按照美国法律,一起刑事诉讼案要经历警方调查、公诉人审查起诉、预审和庭审等阶段。
  预审期间,联邦法院一般采取大陪审团审查方式,以确定是否存在审判的合理依据,决定公诉人是否可以正式起诉。
  进入庭审阶段后,首先需进行罪状认否、挑选陪审员两个程序。在罪状认否环节,法官宣读公诉人的起诉书,被告作出有罪答辩、无罪答辩或不予争辩的答辩等3种选择。如被告自愿承认有罪,则直接进入量刑程序。由于克里斯滕森已作出做无罪答辩的决定,这意味着案件将直接进入开庭审理。
  庭审正式开始后,程序和步骤极为复杂。到最后一步小陪审团评议裁决的时候,将由陪审长主持小陪审团进行秘密评议,作出“有罪”或“无罪”裁决。只要有任何“合理的怀疑”,就可以判被告无罪。如果小陪审团不能达成一致,公诉人可以选择撤诉或重审。如陪审团作出裁决,法官将当庭宣布结果。如被告被认定有罪,法官将在过一段时间后举行量刑听证。如果是无罪裁决,法官必须接受,并宣布将被告人当庭释放。
  在庭审阶段,法官一般不是预审法官。如被告不服判决可以提出上诉。但二审是书面审查,并不传唤证人。从庭审开始到被告接到判决书,一般案子需要两三天至一周时间,复杂案子则要数周甚至数月。
  章莹颖的家人曾在法庭上表示,“首先希望尽快找到章莹颖并带她回家,其次希望罪犯付出代价”。章莹颖家人的法律顾问、芝加哥华人律师王志东表示,章的家人无疑希望罪犯被判死刑。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校方及学生等群体,也呼吁法庭公正审判,使罪犯得到应有的严厉惩处。
  美国律师郑朴捷认为,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章莹颖案的庭审结果是很难预料的。一位有过多次联邦及州法院陪审经历的人士则表示,要说服陪审团认为被告人有罪“非常不容易”。
  据悉,庭审已经安排在7月20日。嫌疑人的律师布鲁诺表示,此案案情复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果他们能证明克里斯滕森对章莹颖绑架致死,那么克里斯滕森可能面对的惩罚将是无期徒刑或死刑”。(作者 刘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