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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大四附院被强拆属非法,多名官员被问责

 

来源:北京青年报 | 作者:黄筱菁2016-01-17
1月7日上午,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江山路南段的郑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遭到三十多人强拆。1月15日,郑州市政府公布此事的调查处理结果,惠济区两名领导干部被处分,组织强拆的涉事企业相关负责人被刑事拘留。

调查组查明,按照惠济区政府的工作安排,江山路拓宽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迁工作由惠济区征收办负责,建筑物拆除由长兴路办事处具体实施。由于郑大四附院太平间和放射科用房属于该工程红线范围仅剩的两个未拆除建筑,1月6日上午,惠济区长兴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王伟民、副书记王广庆,惠济区征收办副主任熊志亮,河南双超建筑拆除有限公司委托的拆除工作负责人陈某某等4人来到现场,研究这两个建筑物未拆除问题。其间,熊志亮提议先将房子捣个窟窿,王伟民表示同意,其余两人未提出异议。

1月7日上午,陈某某在拆迁之前独自到太平间进行了查看,随后,陈某某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警戒,并组织正在江山路道路施工的河南五建工程队人员邓某某驾驶钩机,在未依法履行强制拆除手续、未对医院太平间和放射科用房清理的情况下,实施拆除作业。太平间房顶被扒塌,放射科用房南侧的窗户及部分墙体遭捣坏。

经查,这次被拆的建筑包括郑大四附院太平间71平方米、放射科用房约239平方米,均系2004年建设,均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没有任何手续的违法建筑。

惠济区政府于2015年1月15日依法向郑大四附院下达了《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决定》。同年6月完成了对征迁红线内所涉及附属物的普查工作,并经院方签字确认。此外,同年5月、11月、12月,区城乡结合部配套市政道路征迁指挥部多次书面通知郑大四附院,责令其自行拆除。至强拆前,放射科用房和太平间均未能得到拆除。

调查组同时公布了此事的处理结果:长兴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王伟民,在对郑大四附院征迁中,明知CT室和太平间不具备拆除条件的情况下同意拆迁,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拟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惠济区征收办副主任熊志亮,同样对此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已被免去职务,拟给予其记过处分。其他与此事相关的领导干部被诫勉谈话。

此外,河南双超建筑拆除有限公司江山路扩宽工程建筑物拆除负责人陈某某,因直接组织强拆,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钩机司机邓某某,1月8日被长兴路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损毁财物行政拘留。

此前郑大四附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医院在强拆不久后就已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各项工作都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