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在 2016-03-01 00:00 提交
【来源】中国教育报【发布日期】 2016.02.28
中国教育报讯记者日前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在去年底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暂不提交表决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目前有了新进展。
“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二审之后,今年1月7日至2月6日,我们对草案公开征求了意见,一个月的时间内收到1400多条意见,对这些意见我们正在进行认真的研究梳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同时与教育部积极配合,深入基层调研,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特别是民办学校的意见,听取他们对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以及对已经设立的老民办学校在法律施行后过渡期安排问题的意见。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期间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九次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对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中涉及的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的过渡办法,建议请国务院有关方面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深入论证,并抓紧拟订相关具体措施,以利于对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及早提请常委会再次审议。
黄薇介绍说,下一步将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并就重要问题与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等有关方面共同研究,抓紧工作,为下一次审议做好准备,争取推动修改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尽快出台。(记者柴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