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徐汉明: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期刊名称】《人民检察》【期刊年份】 2014年【期号】 2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的目标、基本原则、整体布局和主要任务作出战略部署,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描绘了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也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提供了正确方向、精神动力和行动指南。

一、推动检察制度体系发展完善

要着力围绕影响制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深层次矛盾、现实挑战与棘手难题,按照建设法治体系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部署要求,提出检察体制改革的目标计划、基本任务、路线图、时间表,适时总结检察改革新经验,提出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等相关法律的意见,推动制定法律监督法。适应司法管理体制、司法管辖权制度、审级新格局等改革要求,科学设置基层检察院、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巡回分院、专门检察院的检察体制。从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性质的宪法定位出发,对法律监督职能配置进行反思,切实履行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破坏国家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行为行使检察权的职能任务,需要整合反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检察、职务犯罪预防以及新赋予的公益诉讼职能,形成以法纪检察(下辖反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检察、职务犯罪预防、公益诉讼职能机构)为主干,以刑事检察与公诉、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检察为支撑,以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专门检察、巡回检察为拓展的完备科学的法律监督职权体系。推进以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检察长领导下(重大案件的检察与事项通过检察委员会决策)的主办(独任)检察官、主任检察官、主任检察官办公室、巡回检察官办公室、市镇(社区)检察官办公室依法独立办案为类型化的办案组织体系;以检察官、检察事务官、检察行政人员分类管理与员额管理为类别化的人员管理体系;以检察官职业保护为内容的保护体系、以“相对均等化”的检察官单独职务工作序列、公用经费、办案费、信息技术装备费、基础设施建设费为标准的保障体系;坚持检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与“检察一体”的原则,形成“上下统一、横向协同、内部整合、整体统筹、公正高效”的检察组织运行机制。

二、推动检察权运行体系发展完善

首先,检察机关要以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为坐标系,承担起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建设者的角色,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各项职能作用,真正成为“侦查的引导者”、“审判的把关者”、“法律的守护者”。其次,要从内外部推进干扰检察活动的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健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再次,要建立检察官、检察事务官、检察行政人员类别化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规范办案基准裁量的程序;深化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把检察指令权纳入检察改革的范围,规范检察指令权行使的程序。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与优化审判活动监督程序并重的改革。

三、推动党领导检察工作制度体系发展完善

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也是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机关贯彻实施的必然要求。一方面,要正确处理贯彻党的法治方针政策与实施国家法律的关系,促进党的法治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互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另一方面,完善党对检察工作领导的实现形式。注重推动制定党对检察工作领导的规则和程序,使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制度化;健全检察机关纪律监察机构,善于通过党内程序、监察规则对党员检察官监督制约,追究因违反党纪国法造成严重后果人员的纪律责任;完善检察机关党的纪律监察与检察官考评委员会、惩戒委员会的协同配合,形成对党员检察官三个层面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检察机关党的组织体系,改革检察机关设立党组的领导体制,在同行政区划分离设置的检察院及以上检察机关设立党委,发挥党委对检察机关核心领导作用,既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落实,又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