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瑞壬:制度纠错已成司法常态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2017年9月18日

    9月12日,又一起冤错案得到纠正。再审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改判缪新华等五人无罪。这是2013年以来福建法院系统按照“疑罪从无”纠正的第五起重大冤错案。相比勇于纠错的决心和勇气,更让人欣喜的是制度性纠错正在成为一种司法常态。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深化,近年来,一批重大冤错案陆续得到纠正。除了少部分因为“亡者归来”或“真凶出现”等偶然事件外,大部分案件都是因为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原则依法予以纠正的。同样的纠错结果,纠错的原动力却有本质之别。
  缪新华等案在司法纠错程序下得以昭雪,体现的是司法正义的自我矫正功能,是疑罪从无刑事理念的贯彻,也是制度性纠错机制形成的具体体现。司法机关既要尽最大努力防范冤错案,又要敢于正视和纠正已经发现的冤错案,以扎实的制度设计弥补选择性和偶然性纠错,克服舆论倒逼,让制度纠错成为司法常态,增加民众的安全预期。
  梳理这些年全国纠正的冤错案,不难发现造成冤错案的一些通病。例如,重口供轻物证造成的刑讯逼供,重实体轻程序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以侦查为中心的刑事活动导致庭审弱化,疑罪从轻理念造成证据裁判标准降低等等。纠正一起冤错案不难,难的是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这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检验本轮司法体制改革成效的重要内容。克服选择性偶然性纠错,关键在形成制度性纠错,让疑罪从轻思想土崩瓦解,让疑罪从无理念根深蒂固。
  天下无冤是美好愿景,但有错必纠却一定能够实现。当前,全面依法治国砥砺前行,司法体制改革蹄疾步稳,依法纠正冤错案已然驶入快车道。制度纠错正在成为一种司法常态,在确保正义不缺席的情况下,让正义来得更及时更稳妥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