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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一中院创新“五大机制” 破解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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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就创新执行机制的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同时发布了该院在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机制方面取得良好效果的12起典型案例。

据北京一中院副院长马来客介绍,该院自2016年以来,执行结案率达到了90.3%,执行标的到位率达到了72.16%,执行标的到位金额为78亿元,顺利执结了包括李健、张玉荣与船舶重工大厦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在内的一批重大执行案件,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2016年以来,该院已将309名自然人、312家单位法人列入执行失信黑名单,对326人次实施高消费限制,对140人次实施边控限制,向公安机关报送涉嫌犯罪的被执行人5人,对53名被执行人的住所进行了司法调查,将29名妨碍执行人员带回协助调查,对18名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或罚款。

“作为首都中级法院,区位层级决定了我院执行案件标的数额巨大、类型丰富多样、主体利益多元、影响广泛深远以及维稳压力大等特点。针对这些特点,结合我院的执行工作实际,我们通过执行机制以及方式的不断创新,有效解决了工作中面临的难点,取得了阶段性的重要成果。”马来客说。

在不断探索和实践中,该院总结出了破解执行难问题的“五大工作机制”,主要包括:通过创新执行财产查控机制,破解执行财产难寻问题;通过创新执行财产处置机制,破解执行财产变现手段单一问题;通过创新案件分流退出机制,破解执行案件出口不畅问题;通过创新执行威慑机制,破解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问题;同时,通过创新执行权运行机制,破解执行乱的问题。

特别是在创新执行财产处置机制中,一中院充分发挥法官司法智慧,总结出多项创造性处置办法。其中包括:查封扣押机动车变现处置方式、大额不动产析产执行方式、财产交付第三方托管执行方式、司法拍卖财产处置方式以及债权人会议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方式等。

发布会当日,执行申请人航氏公司与被执行人宏氏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共同来到了北京一中院,就宏氏公司三辆车的使用权作价抵偿债务签订和解协议。77万元的债务通过“以用抵债”的方式圆满实现。这是北京一中院创新执行财产处置方式的做法之一。

据悉,下一步该院还将围绕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深化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以及深化执行信息公开等方面,努力提升执行工作成效,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目标的有效实现。

【发布日期】 2017.7.11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