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在 2017-08-02 00:00 提交
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综治办等15个部门和单位19日联合召开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共同签署了《建立关于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15个部门的各自职责和分工。
《意见》指出,为加强对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决定建立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包括,在中央政法委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家事案件纠纷化解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探索家事审判程序改革,向全国人大提出家事特别程序立法建议;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推进家事审判工作专业化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督促、检查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工作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中央交办的其他事项。
《意见》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以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据了解,2016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18个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后,各地法院迅速行动,截至今年6月底,共发出1284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许多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人身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有效促进了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深入开展。(记者 罗书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