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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英: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发布时间:2017-08-09 21:41:03

南英在全国部分法院试点“三项规程”庭审观摩座谈会上要求

加快推进“三项规程”试点工作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近日全国部分法院试点“三项规程”庭审观摩座谈会在广东省广州市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南英在会上指出,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试点庭审实质化“三项规程”以来,各试点法院认真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拓创新,总结出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通过改革提高了庭审的质量和效果,取得了一定的改革成效。

  南英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孟建柱书记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周强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开展“三项规程”试点,深入推进庭审实质化,固化改革成果,努力提升改革整体效能。要深刻认识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重在解决长期以来对法定刑事诉讼制度的曲解和异化问题,重在解决实践中严重危害公正司法的冤假错案问题,重在解决悖离刑事诉讼规律的错误理念和做法,要通过改革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科学的刑事诉讼制度,强化冤假错案的有效防范和及时纠正机制,回归刑事诉讼活动必须遵循的司法规律。要深刻认识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技术性改革,而是决定刑事诉讼制度如何科学设计、如何正确理解以及如何有效实施等顶层设计的基础性问题,涉及到司法理念和行为方式的根本性改革,涉及到刑事诉讼制度的系统性完善,在国家司法体制改革中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基础支撑作用,对刑事司法乃至依法治国进程具有重要的影响。要深刻认识到,人民法院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程中承担着重要使命和核心任务,要紧紧围绕庭审实质化的改革要求,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公正的庭审实现公正的裁判。

  南英指出,“三项规程”是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特别是深入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的关键抓手、核心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切实改变庭审流于形式、走过场等问题,切实发挥庭审查明事实、解决争议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将证据调查作为庭审的核心内容,严格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制度,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严格规范法庭证据调查程序和证据采信规则,严格执行法定的证明标准,引导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按照裁判的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从源头上提高办案质量,切实防范冤假错案,有效维护司法公正。

  南英强调,庭审观摩是检验改革成效、展现改革成果、宣传改革精神的重要途径,要以广州中院组织的此次庭审观摩为契机,进一步充分认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开拓进取的精神,提高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要从贯彻落实中央改革决策的高度,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既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能动性,更要重视通过党的领导获得强有力的政治支持和政策支持,有效破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协作配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单靠法院一家是不行的,需要政法各部门的共同努力,要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最大限度地争取政法各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推进改革的整体合力。要加强与有关配套制度改革协调衔接,持续推进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完善繁简分流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刑事司法的总体成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龚稼立出席会议并致辞。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上海、江苏等16个省、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及试点中级、基层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现场观摩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一宗非法持有毒品案庭审,并交流“三项规程”试点工作经验。广东省和广州市政法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刘静坤温晓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