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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乔尔范伯格:《刑法的道德界限(第二卷):对他人的冒犯》

内容简介:

    《刑法的道德界限》共四卷,是范伯格最重要的也是学术影响力最大的著作之一。此四卷虽然陆续发表于1984-1988年间,但皆为回答一个问题,即国家何以将某种行为正当地予以犯罪化?范伯格试图以一系列“限制自由原则”予以解答,以期为立法者提供具有道德合法性的立法依据。

  本书是《刑法的道德界限》第二卷,阐述了一个重要的限制自由原则——“冒犯原则”。该原则认为,防止令人震撼、反感或恶心的精神状态是制定禁止性法律的一个具有道德合法性的理由。作者将“冒犯”与“损害”进行对比,澄清了“被冒犯的精神状态”的内涵。他以滋扰法律为例,探讨对冒犯行为的立法模式,并就淫秽文字与社会政策、色情与宪法,以及经纬冒犯与深度冒犯的区别等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论述,以便阐明冒犯原则作为犯罪化依据的适当范围。

 

作者简介:

    乔尔范伯格,美国著名法哲学家和政治学家,被誉为美国法哲学领域近三十年来最具影响力的人物。

 

目录:

第七章 冒犯性的滋扰行为

 一、不承担责任:轻微冒犯无伤大雅

 二、滋扰法律的制定模式

 三、乘坐巴士

 四、“冒犯”的模式和含义

 五、冒犯与隐私的关系

第八章 对冒犯原则的调和

 一、权衡:冒犯的严重程度

 二、权衡:冒犯行为的合理性

 三、权衡后的解读

 四、文化变迁和早期牺牲品

 五、结论

第九章 深度冒犯

 一、滋扰模式的限制

 二、深度冒犯的独有特征

 三、再次回到“单纯意识”问题

 四、单纯意识问题的解决

 五、虐待尸体

 六、道德情感、道德敏感和道德神经质

 七、斯考基的纳粹分子

 八、小结

第十章 淫秽的含义

 一、批判意义上的“淫秽”

 二、禁止淫秽的两个相互冲突的理论

 三、对淫秽物品或行为的分析

 四、“淫秽”的起源:粗鄙

 五、“淫秽”的词源:肮脏

 六、淫秽的范围:扩展适用的线索

 七、对淫秽的另一种理解:戴维·A.J.理查兹的观点

 八、小结:淫秽物品或行为的一般特点

第十一章 淫秽与色情

 一、色情必定淫秽吗?

 二、色情描写与文学戏剧艺术

 三、艺术性的色情:电影《艾曼纽》

 四、色情图片艺术、诗歌、音乐

 五、色情能够成为艺术吗?问题的最低关联性

 六、(所有的)性何以淫秽?

 七、反对色情的女权主义观点

 八、暴力色情,男性崇拜,以及对女性的损害

 九、暴力色情与深度冒犯

第十二章 色情与宪法

 一、冒犯原则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二、对判决方案的批评:西科林案与罗思案

 三、对判决方案的批评:从罗思案到巴黎成人影院案

 四、回到起点:布伦南大法官的忠告

第十三章 淫秽文字及其功能(一)

 一、禁忌文字的分类

 二、亵渎类字眼

 三、粗鄙类字眼

 四、淫秽文字的衍生用法(一):粗鄙

 五、淫秽文字的衍生用法(二):生动的描述、强化,以及渲染

 六、淫秽文字的衍生用法(三):表达强烈的情感

第十四章 淫秽文字及其功能(二)

 一、淫秽文字的衍生用法(四):咒骂与挑衅

 二、咒骂的用处

 三、关于挑衅文字的理论及其不足

 四、淫秽文字对咒骂的有限效用

 五、淫秽文字的衍生用法(五):淫秽幽默和“黄色笑话”

 六、淫秽文字对淫秽幽默的有限作用

第十五章 淫秽文字与社会政策

 一、语境与悖论

 二、区分再区分:委婉语一粗鄙语对赞赏语一反感语

 三、对过度委婉语的反应

 四、消除淫秽文字的两种策略

 五、对不洁思想的分析

 六、淫秽文字被保留的可能

第十六章 淫秽文字与法律

 一、说出即冒犯

 二、冒犯性滋扰与骚扰

 三、大众媒体的淫秽:F.C.C.诉太平洋基金会

 四、以电波传播不雅语言的违法情形

注释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