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在 2018-05-21 00:00 提交
人民日报北京4月25日电 (记者王比学)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首次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会议作了说明。
沈春耀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反腐败追逃追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取得了重大成果和进展。从刑事诉讼制度来看,应当及时调整跟进。一是为保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需要完善监察与刑事诉讼的衔接机制;二是为加强境外追逃工作力度和手段,需要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三是总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经验,需要将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之有效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从上述三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对刑事诉讼法作出适当的修改补充,是必要的。
为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修正草案拟在刑事诉讼法中增设缺席审判程序一章,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监察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修正草案同时明确了缺席审判的具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