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胡云腾大法官做客中国政法大学名家论坛 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

2014年12月17日,中国政法大学名家论坛第148讲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学术讲堂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胡云腾教授为中国政法大学师生做了“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精彩报告。本次论坛由科研处和宣传部联合主办,张保生副校长主持,200多名师生参加了讲座。

胡云腾教授认为学习《决定》,应该把握三个板块的主要特点。第一个板块主要解决思想问题,用一个“高”字来概括;第二个板块主要是法治国家建设基本格局,主要解决具体问题,用一个“实”字来概括;第三个板块主要讲法治国家建设的保障等问题,用一个“严”字来概括,强调全面从严治党。

胡云腾教授认为学习《决定》,还应该把握三个有机统一。第一个统一:《决定》体现了政治性与法律性的有机统一。政治性表现在强调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三个至上”;法律性体现在强调从实际出发,从中国当前阶段出发,强调“良法善治”,重在约束公权力。第二个统一:《决定》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有机统一。重在解决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解决党与法的关系。第三个统一:《决定》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胡云腾教授认为法治在很多方面与道德是分不开的,“依法治国”的“依”用的是依靠的“依”;“以德治国”的“以”用的是可以的“以”。虽然强调的是这两个要结合,但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地位是不一样的,与把法律作为国家的依靠是不一样的。

胡云腾教授重点对《决定》第四部分的内容进行了深度分析。他认为,从第四部分的题目“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可以看出党中央对公正司法要求很高,要“保证”公正司法,因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一是要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二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其中对刑事诉讼有一个很大的变化是从三机关变成四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也是司法机关,把执行权也纳入司法权力范围。三是化解执行难的问题,要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有强大执行力的执行机构。

最后,胡云腾教授与老师和同学们就《决定》中的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了热烈的互动讨论,本次讲座在师生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