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陈训秋:​努力建设模范机关 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旗帜》杂志(2020年第2期)


  2019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法学会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向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19)致贺信,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学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殷切期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确定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一大显著优势,并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进一步强调“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提升法治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中国法学会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必须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做好“三个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在全国70多万法学会会员中带头抓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中国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中国法学会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始终牢记政治性是群团组织的灵魂,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把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中国法学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法学会会员必须严格遵循的政治原则和政治规矩,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首要政治责任,并贯彻落实到每项工作中。要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和最大优势,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切实肩负起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机关和所属研究会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法学会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科学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深刻理解法律制度和国家治理的内在关系,切实履行职能,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坚持好、实施好。


  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中国法学会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必须走在理论学习的前列,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当好示范。要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领会、阐释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


  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各类论坛、年会、研讨会等活动和主办的网站、报刊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牢牢掌握法学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导权,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针对错误言行,敢于和善于发声、亮剑,进一步筑牢法学法律界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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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1月10日,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19)在广州开幕。国家主席习近平向论坛致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宣读习近平主席贺信并发表主旨演讲。


  坚持开拓创新,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贡献力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中国法学会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认真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


  要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定期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论坛,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全面总结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改革开放4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宝贵经验,从我国法治建设丰富实践中提炼规律性认识和创新性理论,同时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不断深化、拓展和创新,为构筑中国制度建设理论的学术体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贡献力量。


  要做好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积极参与法学教育改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专业化法治人才。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实地调研、课题研究、学术研讨、评奖评选、人才举荐等方式,推动优秀法学人才脱颖而出,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队伍,更好促进法学研究事业发展繁荣。


  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中国法学会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为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贡献力量。


  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紧紧围绕党中央明确的国家治理重要领域和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进行研究,围绕党中央重要法治建设规划、重大立法事项、重点改革措施等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力量集中进行攻关,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通过举办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以及法律交流研修班、法律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巩固拓展与港澳台法学法律界联系,加大与中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交流力度,为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贡献力量。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牢记群众性是群团组织的根本特点,当前要将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强化公共卫生安全法治保障等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问题,企业关心的改善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等迫切需要,作为开展工作的聚焦点和发力点,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真抓实干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积极推动依托综治中心建立法学会工作站(会员之家),促进覆盖城乡、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服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


  深化对外法学交流,积极服务涉外法治建设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等作出了全面部署。中国法学会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19)贺信精神,充分发挥法学会在对外法学交流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服务涉外法治建设。


  要继续举办好“中国法治国际论坛”,充分发挥其平台作用,深化对共建“一带一路”、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等领域重大法律问题研究,加强同各国法学法律界人士的交流、增进共识,积极促进相关法律制度发展和完善,推动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使法治在共建“一带一路”进程中更好发挥作用。加强对我国法域外适用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积极参与涉外法律合作与法律斗争,维护我国企业和公民正当合法权益,更好运用法律武器捍卫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积极实施法治人才交流项目,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国法学家走出去,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深入参与国际法律事务,推动提升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以及全球治理、国际斗争等方面的法治话语权。


  中国法学会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等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要通过深化改革,不断激发法学会发展活力;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制度干事创业能力,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坚定不移坚持和巩固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


  (作者系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