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律师”研讨会在京举办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律师”研讨会5月22日在京举行。来自中央政法机关、政法院校、研究机构、律师界和媒体的代表100余人参加了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李少平副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孙谦副检察长、中国法学会张苏军副会长出席会议。此外,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等中央政法机关下属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并积极参加研讨。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央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大学、山东大学、深圳大学、南开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政法院校、研究机构的50余名学者和律师界30余名代表应邀参会,积极参与讨论。《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司法》、《中国律师》、《中国审判》、正义网等十余家媒体的代表临场采访报道会议。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顾永忠教授主持开幕式。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教授、最高人民法院李少平副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孙谦副检察长、中国法学会张苏军副会长、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爱立等领导同志在开幕式发表致辞,对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与会领导指出,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完善刑事辩护制度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重视对当事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辩护辩论权的制度保障,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切合了中央司改精神,恰逢其时,很有必要。领导同志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律师”研讨会的重要性予以充分肯定,指出本次研讨会主题呼应了司法改革的现实需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理论指导性。领导们对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在联系律师界、整合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方面的重要作用、重大意义、未来发展表达了深厚期待、殷切希望和大力支持,期待在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领导下,把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办成一个高效、开放的平台,积极组织理论和实务研究,丰富研究方法,向中国法学会和中央有关部门多提交有价值的咨询建议,为完善刑事辩护制度建言献策,做出积极贡献。

开幕式后,与会代表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构建”、“审前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律师”、“审判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律师”三个单元进行了深入、热烈的探讨。

第一单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构建”在卞建林教授和黄太云教授主持下,由来自政法机关、院校、律师界的陈卫东教授、陈国庆厅长、李贵方律师、王新清教授、谭世贵教授、汪海燕教授、陈永生教授、李玉华教授等八位代表做主题发言。他们在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司法资源配置方面的优势予以充分肯定的同时,对具体制度建构过程中律师地位和作用各抒己见。张建伟教授和孙晓芳副主任对这一单元的发言进行了精彩的点评。

戴玉忠教授和汪建成教授主持了第二单元“审前程序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律师”的讨论,左卫民教授、王守安所长、郝春莉律师、张品泽教授、毛洪涛律师、李奋飞副教授、徐宗新主任等七位代表依次发言,对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律师地位和作用进行探讨。宋英辉教授、王建平副主任对以上七位代表的发言作出细致总结和精到点评。在自由讨论中,邱兴隆教授提出了实体法方面的问题,张燕生律师指出了辩护实践中曾经以及未来可能遇到的挑战。

研讨会第三单元“审判程序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律师”由顾永忠教授和张青副局长主持,冀祥德教授、陆咏歌律师、韩旭研究员、柴冠宏律师、左徳起教授、徐红亮律师先后发言,对审判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律师的地位和角色畅所欲言。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侯凤梅对以上代表的发言进行了总结和点评。在自由讨论阶段,马虎成律师、陈贞学律师、王兆峰律师、栾少湖律师、张金龙律师围绕所讨论的问题踊跃发言。

会议闭幕式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栾少湖主持。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敏远研究员对全天的会议进行总结并发表闭幕致辞。会议在与会代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

(祁建建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