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成立仪式暨“少年司法改革与法律体系完善”研讨会在沪举行

2016年6月3日,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成立仪式暨“少年司法改革与法律体系完善”研讨会在上海举行。此次会议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具体承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我会会长卞建林,上海市法学会长陈旭,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宣布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成立。开幕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副主任史卫忠主持。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在致辞中代表最高检和曹建明检察长,向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对少年司法认知的深度,决定着从事这项工作的境界、品质和未来。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少年司法理论尤其是未成年人检察理论的研究,坚持理论与实践互相促进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优良传统。他强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未来走向应当是综合保护,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儿童福利等各方面。实现这一目标,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立足实际,相互支持,加强理论研究,积累实践经验,一步一个脚印地共同推进。

我会会长卞建林代表研究会对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关心和爱护未成年人是大家的共同责任,随着中央对少年司法工作的重视,以及30多年的探索和创新,少年司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为了促进少年司法工作不断前进,需要不断加强理论研究,加强与司法实务部门的联系。他期望,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在宋英辉主任委员的带领下,开拓创新,多出高质量理论成果,为促进我国少年司法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上海市法学会会长陈旭热烈祝贺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成立。他指出,少年司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承担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呼应了时代需求,顺应了社会公众对少年司法的新要求,对进一步深化少年司法理论研究,进一步推进少年司法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解决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发挥少年司法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未定方面,必将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对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的成立致以热烈的祝贺。他指出,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水平是判断一个国家法治现代化与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专业、丰富、深入的少年司法理论研究是少年司法实践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汇集了关心、支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各方面力量,特别是汇集了我国少年司法研究领域的领军人物、专家学者,这将有力地推进少年司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活动形成合力、共同发展。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宣读了中国法学会有关同意宋英辉担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马东、史卫忠、周永年、姚建龙担任副主任委员以及全体委员组成人员名单的批复内容。

在开幕式最后,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宋英辉对莅临成立仪式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对中国法学会、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信任表示感谢。他指出,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今后将开展多种形式的研究、研讨活动,重点关注基础理论、实践突出问题的研究,关注现实,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积极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在随后举行的“少年司法改革与法律体系完善”研讨会上,来自高校、研究机构以及公安、检察、法院、教育、青少年保护等部门的100余位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员,就未成年人法律体系的基本架构、少年司法改革与实体法完善、少年司法改革与程序法完善等专题,开展了深入研讨。

第一单元“未成年人法律体系的基本架构”由陈卫东教授主持,来自高校和司法实务部门的刘荣军教授、陈世渠副巡视员、倪春霞副司长、吴燕处长分别作主题发言。他们围绕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具体制度的重构与完善等内容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秦剑主任和姚建龙教授对这一单元发言作了精彩点评。

黄太云主任主持了第二单元“少年司法改革与实体法完善”的讨论。张绍谦教授、杨兴培教授、梅峰处长、朱坚处长、宋志军副教授等五位专家、学者依次作主题发言,针对不起诉制度、我国古代少年特色刑罚、少年观护制度等话题各抒己见。陈泽宪教授和樊荣庆专委对本单元主题发言作了总结和点评。

第三单元“少年司法改革与程序法完善”由郑先红副所长主持。王敏远研究员、费梅苹教授、奚玮教授、罗江处长以及朱妙庭长分别就完善少年司法制度程序、构建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改革收容教养制度、完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内容作了主题发言。马东副巡视员和高维俭教授对本单元发言作了精彩点评。

最后,周永年、姚建龙在闭幕式上对本次研讨会的内容进行了总结性发言,并回应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