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我会多位专家受聘为四川省司法制度改革研究基地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

    2016年7月28日,四川省司法制度改革研究基地(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聘任仪式在成都世外桃源酒店举行。聘任仪式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四川省司法制度改革研究基地主任韩旭研究员主持。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四川省司法制度改革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郑泰安研究员宣读了《四川省司法制度改革研究基地关于聘任卞建林等11人为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决定》。受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四川省司法制度改革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主任侯水平研究员的委托,郑泰安副院长向我会会长卞建林,常务副会长陈卫东,副会长龙宗智、孙长永、顾永忠,常务理事熊秋红,理事汪海燕等11位委员一一颁发聘书。

郑泰安副院长向我会会长卞建林颁发聘书

郑泰安副院长向我会常务副会长陈卫东颁发聘书

郑泰安副院长向我会副会长龙宗智颁发聘书

郑泰安副院长向我会副会长孙长永颁发聘书

郑泰安副院长向我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顾永忠颁发聘书

郑泰安副院长向我会常务理事熊秋红颁发聘书

郑泰安副院长向我会理事汪海燕颁发聘书

合影

  聘任仪式开始,韩旭研究员简要介绍了四川省司法制度改革研究基地成立和运行情况、取得的成果以及学术委员会成立的背景、意义等。四川省司法制度改革研究基地成立于2014年12月,由四川省社科联、四川省教育厅共同授予“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承建单位为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由韩旭研究员任基地主任,现有专职研究人员13人,兼职研究人员8人。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重点研究基地应当成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应由国内、省内在本研究领域学术造诣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知名学者、法律专家组成,由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并报省社科联和教育厅备案。学术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学术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和修订学术委员会章程;审议学术研究方向和中长期研究规划;参与项目指南制定和研究项目评审;参与协调本学科领域的重大学术活动等。

附: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

1.卞建林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2.陈卫东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3.龙宗智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4.孙长永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

5.顾永忠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

6.熊秋红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室主任

7.汪海燕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教授

8.白宗钊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9.袁彩君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10.苏 云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11.蒋 敏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