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我会组织召开《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

2016年12月28日,由我会主办,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在京召开。会议由我会会长卞建林教授主持。我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常务常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熊秋红研究员、中央民族大学张泽涛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刘广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汪海燕教授,以及北京大学陈永生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刘计划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刘梅湘教授、中央财经大学郭华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李伟副教授参加了论证会。

论证会针对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就社区矫正法的性质定位、社区矫正的性质、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置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身份、社区矫正的程序、措施等一系列问题展开论证。与会专家认为,《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体现了社区矫正制度的开放性,在保障人权和调动社会力量等方面表现的较为充分,符合未来社区矫正的发展方向,但条文较少,有些需要明确的问题处于模糊状态,有些需要规定的问题被回避,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补充与丰富。

与会专家提出,社区矫正法的立法应当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的精神,结合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及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确立社区矫正法的法律定位及社区矫正的性质、社区矫正机构的性质,立足于现实,实事求是地确定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的身份。社区矫正法的制定既要注重试点经验总结,也要适当吸收国外成熟的经验,还要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等方面全面考虑,制定一个能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不断进步、保障社区矫正人员回归社会并通过社区矫正措施能够融入社会的现代化的社区矫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