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在 2017-08-05 00:00 提交
【新闻来源】研究部
7月27日上午,《公共图书馆法(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7年第18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
2017年7月27日上午,《公共图书馆法(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7年第18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同志主持。
张文显副会长主持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袁杰主任和齐冰同志,文化部政策法规司王建华副司长和公共文化司事业发展处石钢斌副处长参加了研讨会。研讨会开始后,文化部政策法规司王建华副司长介绍了《公共图书馆法(草案)》的立法背景和主要考虑。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顺德研究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熊文钊教授,首都图书馆原馆长倪晓建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张今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规制委员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洪雷研究员,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治理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浙江工业大学文化与法制研究中心主任石东坡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周晓英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所长赵红梅教授,吉林大学文学院史吉祥教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田艳教授,南开大学信息资源管理系于良芝教授,深圳市图书馆研究馆员肖容梅,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图书馆发展研究室主任张广钦副教授,腾讯研究院杨乐副秘书长等专家学者参加会议。此外,中山大学校长助理、图书馆馆长程焕文教授,北京大学李国新教授,华中科技大学科技法研究所执行所长、武汉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焦洪涛教授提交了书面修改意见。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制定《公共图书馆法》非常必要。公共图书馆是传承人类文明、传播先进文化、开展社会教育的重要场所,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满足公民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有重要作用。一方面,对公共图书馆进行立法规范符合国际惯例。另一方面,对公共图书馆进行立法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截至2015年底,我国共有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3139个。如何依法规范、引导,关系到公共图书馆能否健康发展。专家学者认为,立法指导思想应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等中央文件的精神,从满足公民精神文化需求的高度,着力通过立法解决公共图书馆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专家学者认为,制定《公共图书馆法》,要处理好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关系,对于立法是否涉及对国家图书馆的规定作出立法决策,建议从公共图书馆的界定、公共图书馆的功能和治理结构、数字信息资源建设、法律责任的设置和文字表述等方面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 彭伶 副主任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承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彭伶副主任和成果应用处孙立军副处长参加了本次会议。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国家法治领域核心法治智库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国家立法活动,同时也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法学法律专家学者提供贡献智慧、学术报国的平台和渠道,中国法学会于2015年1月创办“立法专家咨询会”,建立常态性机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委托或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草案)进行研讨。中国法学会又从2016年第1期开始推出网上“立法咨询意见征集平台”。中国法学会根据线下立法专家咨询会的现场发言和线上征集到的修改建议整理形成更加翔实的《专家咨询报告》,供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自2015年1月创办以来,中国法学会已经组织了90余场立法专家咨询会。会议形成的《专家咨询报告》,受到了中央领导、立法机关和中央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收到了显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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