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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届全国高校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在青岛大学隆重举行

【新闻来源】青岛大学法学院

8月4--6日,第二十二届全国高校法学院院长(系主任)联席会议在青岛大学隆重举行

  2017年8月4--6日,第二十二届全国高校法学院院长(系主任)联席会议在青岛大学隆重举行。此次会议由青岛大学法学院主办、青岛市法治青岛建设研究会协办。会议主题为“双一流”建设与法学教育改革。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川宁、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彭伶、青岛大学副校长夏东伟、山东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姜远桥、青岛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邹曙光、原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孙佑海、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校长林维、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关保英,香港太平绅士、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教授顾敏康,以及来自全国高等院校法学院的院长、系主任共计236人出席会议。法律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以及从事法学教育教学软件开发的相关机构和新闻单位,也派代表参加了会议。

  全国高校法学院院长(系主任)联席会议是我国法学界各法学院系进行法学教育研讨和管理经验交流的重要专业平台,每年举行一次,已经历经二十二年,凝炼成为法学界公认的历史品牌。今年的大会主题围绕“双一流”建设与法学教育改革进行,设有“双一流”建设与法学教育综合改革、“双一流”建设与人才培养方案优化、“双一流”建设与学科特色培育和“双一流”建设与地方高校法学院发展等四个分主题。

  在开幕式上,邹川宁主任首先致辞。他介绍了青岛市在法治建设特别是地方立法方面的基本情况和创新做法,以及青岛大学法学院对青岛地方法治建设的重要贡献,希望大家按照中央要求认真研究法学教育改革问题,正确处理好伦理教育、知识教育和实践教育三者之间的关系。通过深入推进法学教育体系改革,打破体制机制壁垒,在法律工作部门与高校之间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培养出更多国家法治建设需要合格人才。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川宁致辞

  彭伶副主任代表中国法学会对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对会议的承办单位青岛大学法学院表示由衷的感谢。她介绍了中国法学会的近期工作,并就法学教育改革问题提出了殷切期望,希望大家立足中国的基本国情,坚持正确政治导向,顺应科技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促进法学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为国家培养复合型、高素质的法律人才。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彭伶致辞

  夏东伟副校长在致辞中首先对这次盛会在青岛大学召开表示感谢,对各位法学院领导和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随后介绍了青岛大学的基本情况和“十三五”规划的宏伟蓝图,特别是青岛大学“双一流”建设和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的重大举措和实际做法,希望各位专家多提宝贵意见,促进和提升青岛大学法学学科发展。

青岛大学副校长夏东伟致辞

  大会分为主题演讲和专题研讨两个部分进行。在主题演讲阶段,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关保英、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西南政法大学发展规划办公室主任张建文和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教授顾敏康,分别就法学教育改革的思路与问题、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与法学教育、依托高原学科发展法学学科、加快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一流法学学科建设与学科特色培育和香港法学教育发展的经验与启示,同与会代表分享了他们的研究成果和现实思考。

会议主题演讲

  在专题研讨阶段,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寿平、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辉、广西大学法学院院长蒋超、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董玉庭、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丛立先、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院长裴兆斌、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佴澎、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肖志远、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吴勇和北大法意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总监吴荣富,就“双一流”建设与法学本科教育改革、法律人才培养、学科特色培育、法律社会服务和地方高校的出路等问题,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展示了各自单位的做法和经验。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泽涛、海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琦、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倪受彬和山东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孙法柏进行了精彩的专题评议。

会议专题讨论(一)

会议专题讨论(二)

  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董和平做了大会总结发言。他首先感谢全体与会院长和专家对这次会议的大力支持和智力奉献,并概括梳理了大会研讨的主要观点和主要特点。

  他说,这次会议是一次探讨思想、交流经验、发展合作、富有成果的会议,通过研讨我们形成了法学教育“双一流”建设的基本共识,这就是“双一流”建设应该致力于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建设,要总结中国本土法治经验,重视中国法治的实证研究,培育中国特色优势学科,形成中国自己的法治和法学概念;“双一流”建设还要树立人才培养的市场导向,处理好法学教育与社会法治需求的关系;“双一流”建设还要抓住重点和难点,既解决法学教育中的共同问题,也要发现和应对各法学院系自身发展中的特殊问题。通过“双一流”建设,提升我国法学教育的整体水平和法律人才培养的内在质量,使法学教育更好地为国家的法治建设服务。

董和平院长做总结发言

  他认为,这次会议呈现出几个鲜明的特点。第一,思想性。通过大会交流研讨,在法学教育如何进行“双一流”建设的问题上,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规律,总结了方法,使大家对“双一流”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思路有了更深刻的把握;第二,务实性。大家聚焦我国法治建设的实践需要和法学教育的操作层面,进行了充分地工作交流。各法学院系自身情况不同,各有特色,各有问题,有经验、有创新、有独特的角度,可以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第三,感情性。各法学院系人才培养的目标是一致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具有相通性,但大家进行交流的机会太少了。像联席会议这样大范围、高层次、面对面的交流,既是工作交流,也是感情交流。拉近了相互之间的距离,建立起直接的联络方式,对以后加强各院系之间的专业协作,增进和发展友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些特点,都是这次会议的重大收获。

  会议最后进行了会旗交接仪式。下一届会议承办单位宁夏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胡世恩从青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马卫东手中接过联席会议会旗,并做了热情洋溢的表态发言。

第二十二届全国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参会代表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