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第八届“中芬比较法研讨会”在芬兰成功举办

【新闻来源】中国法学创新网

2017年8月27日-2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林所长率领李忠研究员、谢增毅研究员、李洪雷研究员、金善明副研究员、王小梅副研究员一行组成的代表团前往芬兰参加第八届“中芬比较法研讨会”。

第八届“中芬比较法研讨会”第一天在赫尔辛基大学举行。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中心理事会主席Kimmo Nuotio教授在致辞中对中国社会科学院代表团表示热烈欢迎,并回顾了中芬比较法交流合作的历程,对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尤其是李林所长所给予的支持表示了特别感谢。Nuotio院长强调专家学者应该秉持一种学术的态度,在政府决策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对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李林所长在致辞中从宏观到微观提出了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及其意义。首先,李林所长借芬兰独立100周年之际,谈到中国两个100年奋斗目标,并向芬兰学者阐释了两个100年的涵义及要实现的目标;其次,李林所长提到今年是中芬两国建交67周年,习近平主席在出访芬兰时提出中芬要建立面向未来的战略合作关系,签署了20多项战略合作的合同协议,涉及法律、法学的重大问题,这将进一步促进中芬双边的学术合作。最后,李林所长强调中芬比较法交流与合作已满八年,交流从形式到内容都得到了丰富和深化,未来中芬之间的学术交流应以法学为核心和基础,不断扩展到其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

赫尔辛基大学中国法中心主任Ulla Liukkunen教授在致辞中着重回溯了中芬双边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进程,认为中芬比较法研讨会已经成为双边交流的重要平台,并取得了丰硕成果,对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对芬兰中国法研究中心的支持表示了感谢,并对李林所长提出的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共建研究中心给予热烈的回应。

 

 

第八届“中芬比较法研讨会”第一单元的主题为“儿童法的发展”,由王小梅副研究员和赫尔辛基大学博士后研究员Guilherme Vasconcelos Vilaca博士共同主持。来自东芬兰大学的Suvianna Hakalehto副教授发表了“北欧国家的儿童的校园权利”的主题发言。作为儿童法和教育法专家,Hakalehto副教授从北欧国家的教育模式讲起,阐述了传统和现代对儿童教育权的不同理解,以及在校园内儿童权利所面临的挑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科研外事处处长谢增毅研究员作为这一单元的中方代表发表“从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角度看二孩政策”的主题演讲。谢教授梳理并分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人口生育政策的变化及其原因,并从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角度重点论述了中国二孩政策实施之后面临的法律问题。他指出,二孩政策实施后需要进一步完善劳动法制度,包括反就业歧视制度、非全日制工制度、与生育有关的休假制度等;二孩政策对学前教育产生较大的影响,对儿童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提出了挑战,需要完善儿童照料设施和其他福利制度。谢增毅研究员在总结中指出,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儿童福利的关注应成为未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一个重点。在点评环节,来自芬兰瓦萨大学讲师Niina Mäntylä博士,结合自己的研究对上述两位发言人的发言进行了精准的点评。

2017年8月28日下午,谢增毅研究员和赫尔辛基大学Pia Letto-Vanamo教授共同主持了第二单元,这一单元的主题为“交通法的近期发展”。来自赫尔辛基大学的Ellen Eftestol-Wilhelmsson教授作了“可持续的交通业——环境信息的角色”主题发言,她从环境保护、碳排放标准等角度对北欧国家交通业的发展进行了梳理,提出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这一单元发言的中方代表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忠研究员,他发言的题目是“中国的交通法治”。李忠教授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网络化、信息化深入推进,交通建设突飞猛进,也带来了一系列法律问题。李忠教授从酒驾毒驾、限行限购、共享单车、航班延误等方面对中国交通法治的最新发展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并就面临的法律问题提出学理分析。这一单元的评论人是赫尔辛基大学Lena Sisula-Tulokas教授,她高度赞扬了两位发言人对交通法治的梳理与总结,认为北欧国家和中国的交通法治在某些方面面临共同的问题,建议将来可以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交通法治的比较研究。

第三单元的主题为“政府采购”,由李洪雷研究员和赫尔辛基大学Juha Raitio教授共同主持。芬兰瓦萨大学讲师Kristian Siikavirta博士作了“欧洲和芬兰政府采购的制度和经验”主题发言,阐释了欧盟公共采购指令所确立的非歧视、透明、可救济等原则,重点介绍了欧盟公共采购指令在芬兰实施中面临的问题。王小梅副研究员从实证研究的角度就“中国政府采购的制度与实施”发表了主题演讲,她指出,伴随着中国政府采购实践的发展,中国的政府采购制度也经历了探索、发展和相对成熟的阶段。为了梳理中国政府采购的发展历程,发现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分别于2012年、2016年开展了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状况调研,从透明度和价格两个维度分别对中央国家机关的政府采购和地方政府采购进行调研,研究报告推动了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提升了采购过程与结果的透明度。赫尔辛基大学博士后研究员Zhang Yihong对两位发言人的发言内容进行了点评和提问。

 

 

2017年8月29日,第八届“中芬比较法研讨会”在坦佩雷大学继续进行。李林所长在坦佩雷大学会场的开幕上结合研讨会的环境主题高度赞扬了坦佩雷作为曾经的工业城市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的贡献,强调环境议题的时代意义和作用,并指出了中芬加强法治比较研究的重要意义。坦佩雷大学管理学院(该院设立了法学专业)院长Antti Lonnqvist教授对中方代表团的到来表示欢迎,认为中芬双边学术交流在新的历史阶段下有进一步拓展的必要和机遇。

 

 

第四单元“环境法的发展”由金善明副研究员和坦佩雷大学讲师Matti Urpilainen博士共同主持。东芬大学Antti Belinskij教授的发言题目为“《跨境水资源和国际湖泊的使用和保护公约》及俄芬的合作”,他从1997年《联合国水道公约》和1992年《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水道公约》两个国际公约入手,阐释了公约所确立的平等合理使用、无损害以及合作等主导原则,并对芬兰与俄罗斯的双边合作进行了梳理和展望。这一单元的中方代表为李洪雷研究员,他发言的主题是“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决策的司法审查”。李洪雷教授指出,环境影响评价是风险问题的一个“特别试验场”,中国自从1970年代末开始建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02年通过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对于环评文件的审批决定,引发了大量的行政诉讼案件。他首先介绍与环评类案件起诉要件相关的案例,然后分别从原告资格、公益诉讼、环境批复的可诉性等方面加以阐述,最后归纳中国环评行政诉讼的特点并展望未来走向。东芬大学高级研究员Yulia Yamineva博士从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角度对发言人的演讲进行了评价和提问。

第八届“中芬比较法研讨会”最后一个单元的主题是“宪法的环境权利”,由李忠研究员与坦佩雷大学的Ida Koivisto教授共同主持。这一单元有三个发言人,坦佩雷大学客座教授Jukka Viljanen和Heta Heiskanen分别就“芬兰的环境宪法权:成果、问题和未来”和“国际人权义务对芬兰环境权的促进作用”发表了主题演讲,中方代表金善明副研究员的发言题目为“中国环境权的宪法保护及其反思”。金善明副研究员的发言内容包括“环境权的概念与性质”“中国《宪法》中的环境保护条款”“中国环境权的制度实践”和“中国环境权保障体系的完善建议”四个方面,他指出,环境权保护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尽管中国《宪法》对其没有作出直接的规定,但中国在过去几十年间已经从实际行动上作出了积极努力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存在不少问题,需要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和保护机制,依法推进环境治理。针对这一单元的发言,芬兰拉普兰大学博士后研究员Sanna Kopra进行了精彩点评。在每个单元的结尾,发言人均与点评人和其他参会人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与互动。

2017年8月29日下午,第八届“中芬比较法研讨会”为期两天的议程在热烈祥和的氛围中顺利结束。闭幕式上,李林所长高度肯定了研讨会议题的重要性以及与会人员的精彩发言、点评和提问,对芬兰主办方的精心安排和组织表示感谢,并表示中芬双边在研讨会期间就进一步扩展合作领域取得了重要共识。Ulla Liukkunen教授代表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在闭幕致辞中再次对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代表团表示感谢,并对未来双方的进一步合作充满期待。坦佩雷大学Jukka Viljanen教授代表坦佩雷大学对研讨会的成功举办表示了祝贺,并表示会进一步支持中芬双边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在研讨会期间,李林代表团还在Ulla Liukkunen教授的陪同下参观了赫尔辛基大学图书馆,重点考察了图书馆中国法部分的馆藏并赠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