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新闻来源】中国法学会

3月28日,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3月28日,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高举旗帜,党建强会,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法学社团。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中央文件精神。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赵泳副巡视员就社团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作了辅导报告。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乐泉在讲话中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第一位的要求。只有将研究会置于党的坚强领导之下,大力加强研究会党建,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研究会事业健康发展才能有根本保障。研究会要深刻认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研究会党建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树立党建强会理念,以党建促进和保障研究会各项工作整体提升。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王乐泉强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行动纲领,是推动新时代研究会建设的思想引领和力量源泉。研究会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学习好领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政治上搞明白,在思想上领会到位,提高把握政治大局和政治方向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法学研究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会要高举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和深化研究会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引导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思想上高度信赖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感情上衷心爱戴核心、行动上始终紧跟核心,不断夯实党在法学法律界的执政基础。

  王乐泉要求,研究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做宣传贯彻宪法、支持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促进派。要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做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的表率。要深刻认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制定监察法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重大意义,坚决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宪法关于监察委员会的规定上来。要积极拥护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切实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促改革、尽责任,集中力量加强相关理论研究,形成一批重大成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提供坚强的法学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撑。

  王乐泉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新形势对法学会和研究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对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提出了许多明确要求。新时代研究会建设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法学社团。“中国特色”体现为:我们的研究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法学社团、服务和服从于党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是立足于中国大地、以人民为中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的研究会。“新型”体现在原来的学科组织属性的基础上内生新的定位:我们的研究会是党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群众团体和社会团体,是建立有党的组织并发挥着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的研究会,是负有新使命新担当,为党和国家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服务的思想库、智囊团。从研究会的新定位新定义新使命出发,努力将各个研究会建设成为思想政治坚定过硬、学术引领功能彰显、协同创新优势突出、智库作用充分发挥、人才活力竞相迸发、治理体系科学先进的中国特色新型法学社团。

  陈冀平在讲话中指出,法学法律类研究会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组织,具有鲜明的政治性、组织性、纪律性,必须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研究会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依纪、依规、依章程开展活动。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一以贯之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提升政治站位、深化政治认识,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统一。中国法学会是国务院授权的全国性法学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依法依规全面加强对研究会的服务、指导、管理和监督,是中央赋予的政治任务,也是法定职责。研究会要自觉接受中国法学会的监督管理,按照中国法学会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和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会。在组织建设方面,要大力加强研究会党组织建设,为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提供坚强保证;高度重视换届工作,为研究会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分支机构的作用,同时加强监管,确保分支机构设置合理、规范运行;加强研究会秘书处建设,发挥好上传下达、牵头协调、办理日常事务的职能。在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引领繁荣法学研究,紧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兴调研之风;加强理论研究、实践研究和协同研究,推动研究会智库建设再上台阶;加强对年会和重大学术活动的管理,重视学术活动的政治性、学术性和影响力;不断提升讲好中国故事的意识和能力,为国际法治进程奉献中国智慧;营造风清气正、选贤任能、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中国法学会将全面履行对研究会的服务、指导、管理、监督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群团改革、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根据形势发展及时完善规则,建立凝聚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长效机制和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为研究会建设和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会上,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民法学研究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商法学研究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立法学研究会、世贸组织法学研究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负责人,河南省法学会、北京市法学会、湖北省法学会负责人就加强研究会党的建设、组织法学研究、参与咨政建言、服务法治实践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鲍绍坤、张鸣起、张苏军、徐显明、王利明、黄进等出席会议。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负责人、各地方法学会负责人、地方法学会研究会代表、中国法学会机关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共26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