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最高法发布意见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

    法制日报北京12月10日讯 记者袁定波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若干意见》,从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物质保障、信息化建设等多方面,系统地回答了人民法庭应当“干什么、怎么干”这个核心问题,并着重对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提出了专门要求。

  意见提出,积极推进以中心法庭为主、社区法庭和巡回审判点为辅的法庭布局形式,并对完善立案机制、抓好民生审判、加强诉讼服务、做好巡回审判、正确处理调判关系、改进执行工作和完善人民陪审制度等具体问题,作出了规定。意见要求,人民法庭要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切实发挥桥梁纽带和司法保障作用,为提高乡镇、县域治理法治化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意见对当前形势下,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作出专门部署。意见指出,要把人民法庭作为司法改革的“试验田”,按照解放思想、积极推进,求真务实、慎重稳妥的原则,推进改革在人民法庭先行先试。要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探索建立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坚持内涵式队伍发展路径,组建以主审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团队,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要在人民法庭探索审判辅助性事务集中专门处理的工作制度,让法官专注于审判。意见还专门就人民法庭司法公开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