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南昌规定官员连续两年被评定不称职将予以辞退

    南昌市近日出台《关于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的意见(试行)》,《意见》明确,对连续两年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领导干部,予以辞退。

    “考核突出作风建设,实行联动问责。”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为官不为”、“庸懒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等问题,将考核等次评定直接与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查办督办的通报结果,以及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的“曝光”情况挂钩。

    《意见》明确,被考核的领导班子本年度受到1次通报批评(含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曝光,下同)的,班子不得评定为好等次,相关责任人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受到3次及以上通报批评的,班子视情况评定为一般或较差等次,相关责任人视情况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

    被考核的领导干部受到1次通报批评的,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当年不得提拔重用;受到3次及以上通报批评的,视情况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本地本单位本年度受到通报批评3人次及以上的,主要领导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当年不得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