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六起依法查处金融犯罪典型案例案例之五:蔡某集资诈骗案

【文章来源】北大法宝

  一、基本案情

    2013年4月,被告人蔡某委托他人注册成立一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系法定代表人。8月起,其租借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一处住所为公司实际经营地,建立一家财富网,通过刊登虚假抵押信息,对外虚假宣传公司进行高利借贷等业务、并已取得相关抵押权,许诺给投资人年化利率21%的投资回报,吸引他人投资。期间,通过上述方法,骗取20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05万余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被告人蔡某在骗取上述钱款后归个人使用,未用于任何投资经营。

  二、裁判结果

    2014年3月5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对蔡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该院于2014年10月21日提起公诉,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三、典型意义

目前,P2P、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形态发展迅猛,但其健康发展离不开完善的诚信机制与监管规则。在这二者均尚未完备的背景下,一些犯罪分子借用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诱骗投资者。以P2P网贷平台为例,各地屡屡出现兑付危机、倒闭、卷款跑路等乱象。本案被告人就是利用网贷平台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发布虚假信息,骗取投资者资金。本案提示了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经营红线,提示投资者要有风险意识,做好合理的资产配置规划,不要把P2P当成唯一的理财手段,更不要轻信平台许诺的高收益,以免误入歧途,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