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最高检发布10起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之七: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侵害人的监护资格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日期】2016-5-27 

  一、基本案情
  张某早年与妻子离异,带两个女儿生活。2013年9月至2014年11月,其多次强奸大女儿某甲(13岁)、二女儿某乙(12岁),直至二女儿到派出所报案而案发。浙江省宁波市检察机关以张某涉嫌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于2015年3月10日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一方面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张某的惩治,提前介入,固定证据,快捕快诉;另一方面加强对被害方的权利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下发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告知被害方有权依法申请撤销被告人张某的监护人资格。在被害方亲属提出申请后,宁波市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书。2015年4月20日,法院依法撤销张某监护权,并指定两被害人的母亲作为监护人。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针对两被害人心理受到创伤,生活贫困的现状,邀请心理专家介入进行心理疏导,并为两名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3万元。
  二、典型意义
  近年来,监护人实施的性侵害案件时有发生,被监护人大多只能忍气吞声,身心遭受严重摧残。本案中,宁波市检察机关不仅加大对犯罪嫌疑人的惩治力度,更是从被害方权益出发,依法支持撤销被告人监护权,选择适格监护人,同时对两被害人提供心理关护和司法救助,尽力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恢复身心健康,体现了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