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在 2016-06-15 00:00 提交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日期】2016-5-27
一、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栗某、李某夫妇因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被移送检察机关。河南省平顶山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此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家中正在上学的四个孩子无人照管,生活陷入困境;同时,依照刑法规定,二人均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孩子将处于完全失管状态,生活无依,不但可能辍学,而且可能因为缺乏管教或者仇恨社会而滋生犯罪。基于此种情况,检察机关根据孩子母亲李某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态度,对其采取非羁押措施,并依法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最终,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始终联合相关部门对四个孩子从物质、教育、心理疏导等方面开展综合救助,并持续跟踪帮扶,取得良好效果。
二、典型意义
本案中,检察机关关注在押服刑人员子女等特殊困境未成年人群体,不仅自身力所能及地给予困境未成年人关心与呵护,还通过与政府、民政、教育等部门多方联动,推动各部门重点关注困境儿童,形成救助和保护的长效机制,共同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