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检察机关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典型案例之六:严查索贿受贿犯罪 保护科技创新企业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北大法宝 2016年7月14日
  一、基本案情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科技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贡某,利用职务之便,在辖区企业申报科技项目专项补贴资金、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品评定等过程中,为相关企业及个人谋取利益,先后27次索取、收受贿赂合计人民币117.6万元。本案中,贡某频繁向科技企业索取、收受财物,平均每一个月就要向科技企业和相关人员伸一次手。贡某除本人收受财物外,有时指派朋友及有关企业负责人帮其代为收受,有时到相关企业虚开发票后再拿到其它科技企业支取现金,甚至直接让科技企业负责人向其银行卡转账。贡某还时常充当“科技掮客”,在有关科技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过程中,推荐咨询服务机构,并从中大肆收受财物。
  2015年7月17日,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贡某立案侦查。2016年6月13日,扬中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贡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40万元。
  二、典型意义
  近年来科技创新领域职务犯罪腐败现象呈现蔓延势头,严重影响我国科技自主创新机制的健康发展,直接损害我国科技创新项目研发、推广、应用的公信力。本案中,贡某作案手段复杂,涉案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是典型的“小官大贪”腐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补贴资金申报的正常秩序,切实保护科技创新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科技创新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资创业软环境,有力彰显了检察机关惩治科技创新领域职务犯罪的坚强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