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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保姆虐待被看护人 邻居曾提醒:保姆不对劲

【文章来源】正义网 2016年10月27日

    今年7月12日晚上8点左右,王彩霞(化名)的女儿利用手机查看下午才安装的监控记录,几乎惊叫了出来。画面显示,外公的男保姆持续使劲地用手拍打着他的脑袋,抽打他的脸部,身体瘫痪的外公完全无力反抗。
  家住北京市房山区的77岁老人王志国(化名)行动不便,女儿王彩霞雇用了63岁男保姆庞红军照顾父亲的饮食起居。12日下午,王彩霞特意在老人的起居室内安装了摄像头,她怎么也没想到当晚查看视频监控录像的时候,就看见庞红军在殴打父亲。王彩霞母女见状,急忙赶往王志国的住处,指责庞红军的粗鲁行为。庞红军当即表示自己错了,并保证以后不会了。此前王彩霞就发现父亲身上有多处不明原因的淤青,而且父亲的精神状态在近几个月内日渐萎靡。结合当晚庞红军的行为,王彩霞母女怀疑这样的殴打事件不是第一次发生,于是报警。
  10月12日,北京市首例虐待被看护人案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庞红军不时地用浓重的乡音喃喃自语,表示认罪。最终,庞红军因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禁止从事看护工作三年。这也成为刑法修正案(九)生效以来北京市宣判的首例虐待被看护人的刑事案件。
  年底找到的男保姆
  王志国老伴去世早,他一直独居在一套50多平米的一居室内。几年前,他突发颅脑损伤造成了行走障碍,此外还患有高血压等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王志国有两儿一女,但都要上班,无法天天在家照顾老人,所以这几年,儿女共同请保姆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2016年1月,正值农历羊年年底,王志国的保姆因为要回老家过年提出了辞职,这让王彩霞非常着急。正值年关,找保姆是最难的时候,而父亲是一刻也离不开人。王彩霞只好求助于她之前联系过的一家家政服务公司,要求尽快找一个新保姆。没过两天,家政公司给她找来了庞红军。
  当时,庞红军刚来北京不久,凑巧路过王彩霞联系的这家家政公司,便进去登记找工作。他说他和妻子都从事家政服务工作,自己有两年照顾老人的经验,家政公司便将他推荐给了王彩霞。虽然了解到庞红军喝酒抽烟,但看着像个老实人,而且对方已经保证在照顾老人期间绝不喝酒,加上保姆实在难找,王彩霞想着暂时将就下。双方很快达成口头协议,庞红军负责24小时照顾王志国,王彩霞每月付给庞红军3000元工资,包吃包住。
  没有签合同,也没有做健康检查,庞红军就住进了王志国的一居室内,二人开始了朝夕相处的生活。王彩霞隔三差五看望一下父亲,顺便买些菜带过去。庞红军上班几天后,王彩霞趁着庞没在屋子里,悄悄问父亲:“这个保姆照顾得可以吗?”父亲回答,“还行吧。”
  看父亲认可庞红军,王彩霞也就放心了。
  短暂的“蜜月期”
  每次去看父亲,王彩霞对庞红军都是客客气气的。她理解对方照顾父亲的辛苦:每天,庞红军都要给父亲穿好衣服,抱到轮椅上,带他出门去呼吸新鲜空气;一日三餐都是庞红军做,洗衣服、打扫房间等家务事,也是庞红军负责;有时候,父亲还会大小便失禁,庞红军也要及时换衣擦洗。
  一开始,王彩霞去看父亲的时候还会顺道买菜,后来出于信任,直接把生活费给了庞红军,让他去采购,对于其工资也是一到日子就给付,从不拖欠。今年3月初,王彩霞去父亲家的时候,正好遇见庞红军喝了一瓶啤酒,虽然这属于其违反约定的行为,但念及他让父亲吃饱休息了,王彩霞也只是稍稍提醒了一下。庞红军答应,以后不再喝了。自此之后,王彩霞就再也没有发现庞红军在家里喝酒。
  王彩霞想着对庞红军好点,这样他也会对父亲照顾得更细致用心些。有一次王彩霞去父亲那里,发现庞红军手上大拇指破了一个口子,便带着他就去了附近的医院进行包扎,她忙前忙后地挂号取药,还承担了所有的治疗费用。虽然,庞红军没有说一句感谢的话,但王彩霞希望他能够将心比心,“只要庞红军能够尽心尽力地把父亲照顾好就行。”
  案发后,法官、检察官以及媒体记者都问过庞红军“雇主对他怎么样”,他的回答都是“她对我很好”。
  然而,最初的“蜜月期”并没有持续多久。两个月后,王彩霞开始接到王志国和庞红军分别打来的倾诉电话,而且这样的电话越来越频繁。两个年过六十的老人像小孩子一样向她告状,诉说对方的不是。王彩霞在父亲家门口还常常听到庞红军对父亲嚷嚷,不过她寄希望于庞红军能够忍忍,并嘱咐说:“我父亲年纪大了,又是一个病人,你就别跟他嚷嚷,把他当个小孩,说话小声点,多担待一点。”庞红军每次都爽快地答应:“行,我对老爷子好点,我改。”
  不吃药就打
  在庞红军的职责中,有一项是按时给王志国吃药,这也是王彩霞千叮咛万嘱咐的事。可久病不愈的王志国觉得吃药吃腻了,只要一吃药他就不情愿。庞红军给他喂药的时候,他常常拒绝。庞红军说,喂王志国吃药的时候,他总是借上厕所、给他端水等理由不停地使唤自己,有时候还恶语相向。几次之后,他就开始烦了。对于王志国的“不听话”,他只能给王彩霞打电话。尽管王彩霞一次次劝自己的父亲要按时吃药,也没能解决这个问题。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庞红军渐渐失去了耐心。随后,他找到了一个十分奏效的方法。
  一时间,关于王志国吃药的事情似乎突然解决了。5月,北京的天气逐渐热起来,到了穿短袖的季节。王彩霞来看望父亲的时候发现,父亲的胸口和胳膊上有多处淤青,王志国告诉自己的女儿“我没听话,他就这样打我”,但追问“他”是谁时,父亲就不做声了。站在一旁的庞红军则称,这些淤青不是自己打的。那次,当王彩霞准备离开的时候,王志国拉着她的手不让走。
  几天后,当王彩霞再来看父亲的时候,发现父亲已经无法站立了。庞红军对此的解释是,前一日中午他扶着王志国上完厕所,让老爷子坐到沙发,但沙发太矮,他就用手把老爷子的肩膀往下摁,“结果老爷子在沙发上了一下,坐不住轮椅了。”当晚,王彩霞带着父亲去医院检查,诊断结果是腰椎错位。此后王志国便走不了路了,话也少了很多。
  到了7月,王彩霞发现王志国身上的淤青不减反增,而且精神状态大不如从前。她问庞红军,庞矢口否认。那段时间,邻居提醒她“经常回家看看,觉得这保姆不对劲。”邻居们说原本安静的一户人家,那段时间大家经常能听到一个操着外地口音的人在屋里大声叫骂,偶尔还能听到“啪啪”的打击声音。王志国的老邻居兼老同事还曾去家中提醒过庞红军不要大声叫嚷,但也没有起到什么作用。直到7月12日,王彩霞和女儿看到了监控视频,才将之前的一切都想明白了。
  王彩霞向记者出示了手机中的照片,发现老人胸口的淤青面积有拳头大小,手臂上的淤青也较明显。
  虐待被看护人获刑
  在当庭播放的一段视频证据中显示,庞红军用浓厚的地方口音大声叫王志国起床,并不断用力拍打他的手臂,将他抱到轮椅上后就开始推搡老人,扇老人耳光。庞红军说自己知道摄像头是可以拍下来的,但是“我让他吃药,他不吃我就着急,一着急就打他了。”老人不吃药就成了他虐待老人最主要的理由,并渐渐发展为习惯性虐待行为。
  时至今日,老人仍然在住院接受治疗。据王志国的主治医生介绍,老人大多数时间卧床不起,有时会出现神志不清的状态,睡觉时还伴有惊厥现象。王彩霞说,现在他们害怕给父亲找保姆了,原本以为在电视里才会出现的事情,竟然发生在了自己身上。
  10月12日,庞红军虐待被看护人一案在房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房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孙玲玲、公诉部检察官黄杰出庭支持公诉。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6月至7月中旬,庞红军在看护王志国期间,多次以辱骂、推搡、拍打、扇耳光等方式虐待对方,造成王志国前胸部、双上肢等多处皮下出血、淤青等多发软骨组织损伤。经鉴定,被害人王志国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房山区法院认定庞红军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禁止从事看护工作三年。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么对待一个老人,我认罪。”庞红军说。
  法槌落下,庞红军认罪领刑,并当庭表示不上诉。
  案后说法
  本案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庞红军多次辩称,自己对被害人王某实施打骂行为是因为王某不愿吃药。现年63岁的庞红军在长达一个多月的施虐过程中,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早已触犯了刑法
  近年来,幼儿园老师虐待幼儿、养老院护工虐待老人的事件时有发生,从媒体曝光的视频来看,虐待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对幼儿、老人等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或者生活能力低下的人的身体及心理都造成了严重伤害。然而,由于伤情构不成轻伤,达不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刑法260条规定的虐待罪仅限于家庭成员之间,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对施虐者进行行政处罚以及要求其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2015年1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这一罪名,弥补了这一法律漏洞,将非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行为纳入了刑法调整范围,从而加强了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权益的保障。
  我国刑法第260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与第260条规定的虐待罪在主体方面、案件的告诉方式以及处罚原则上存在不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犯罪主体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或单位,此种监护、看护职责通常是基于合同、雇佣、服务等关系确定,也可以通过口头约定、志愿性的服务等形式确定;而虐待罪的犯罪主体是同一家庭成员之间,彼此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抚养关系,且只有自然人可以成为虐待罪的犯罪主体。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属于公诉案件,不用当事人去告诉;而虐待罪中,除非被虐待的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或者因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其他情况下都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中,因虐待行为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属于想象竞合犯,一般按照从一重处断的原则论处;而虐待罪中,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还是以虐待罪定罪处罚。
  德国著名刑法学家李斯特说过:“最好的社会政策即最好的刑事政策”,在预防犯罪方面起到更重要作用的是社会的大环境。我们建议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能够成为犯罪主体的单位的管理,加大对幼儿园教师、养老院护工等人员的培训力度,特别是要积极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提升人员的各项素质能力。同时也要加强对家政中介公司的规范引导,加大对中介人员的各方面素质能力的审查、培训力度,尽量避免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在选择家政服务的时候,要在正规机构选择具有相关执业资质的从业人员,一旦发现类似的虐待问题,要善于保留证据,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个人权益,而对独居老人的关爱,最好的表达方式依然是回归到儿女们常回家看看的点滴温情之中。
  (作者:沈寅飞 刘博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