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在 2016-11-04 00:00 提交
【文章来源】法制网 2016年11月1日
“吴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1年。”
10月28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
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内暗藏毒品190克,被警方当场抓获后却一口咬定包内的毒品自己毫不知情。公诉人运用多媒体示证、申请侦查人员出庭等方式成功还原真相。
与以往不同,此次开庭后,法院当庭宣判。这是湖北省开展“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试点改革工作”以来武汉市第一个公开观摩庭。
庭审直击焦点
通过庭前会议解决事务性问题,针对控辩双方分歧焦点进行质证、申请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通过多媒体示证展示所有证据、控辩双方平等对抗成为当日庭审的新看点。
10月28日9时,法官宣布庭审开始。
法官通报庭前会议的内容。10月25日,控辩双方在庭前会议上就开庭的事务性问题已经达成一致,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辩方对公诉人提供的证据的认定问题,即涉案毒品是否为被告人非法持有。
庭审也围绕这一焦点层层展开,“火药味儿”十足。
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吴某于2016年6月16日12时许,随身携带毒品在本市武昌区某小区大门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警方从吴某携带的手提包内缴获塑料袋装毒品共9包,经鉴定为甲基苯丙胺189.59克,氯胺酮0.42克。
在法庭调查阶段,吴某对于包内藏毒一事矢口否认,坚称自己对毒品毫不知情,辩称自己当日到武昌某小区朋友家拜访,出门时手拎朋友给的一个皮包,至于包内有什么物品,自己并不清楚。
关键证据一证一质
示证环节,公诉人运用多媒体将八组证据当庭出示,包括书面证据、音视频证据等等。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这八组证据涵盖了吴某的身份背景、此前被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判处的判决书、吴某面对警方和检方讯问作出的口供材料、吴某出入小区电梯的视频监控材料以及包内搜查出的物品音视频和毒品鉴定书等。
法庭右侧竖起一块大屏幕,公诉人用播放PPT的形式将每一组证据逐项展示出来,经过扫描的案件材料、吴某在侦查机关和审查起诉环节做出的供述等案卷材料也清晰的呈现在观众面前。
为了证明提包为吴某所有,公诉人当庭展示四组小区监控视频,显示出吴某进入大厅、走进电梯一直到左手拎包走出电梯的全过程。
但对此组证据,辩护人称视频仅能证明吴某手内确实拎包,无法证实包内藏毒。
在其后的两组视频证据中,公诉人展示了侦查人员在对提包进行搜查时候的同步录音录像材料,证明包内确实存在毒品的这一事实。
辩护人则称,搜查提包发生在吴某被带到派出所以后,警方并没有在抓获的第一时间就当场即时搜查提包并固定证据,无法排除毒品在被带回派出所路途中发生污染等可能性。
由于八组证据分别进行展示和质证,庭审持续了近4个小时。
缉毒民警远程出庭
“只要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零口供’同样可以定罪。”为证其罪,公诉人申请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两名办案民警作为证人当庭接受控辩双方交叉询问。
一位参与抓获的办案民警站上证人席,高声宣读证人承诺书,轮番接受公诉人和辩方律师的询问。
侦查人员详细还原了抓获吴某的完整过程,并对辩方提出的“警方没有立刻搜查手提包而是回到派出所再进行物品搜查”回应称,由于抓获地点地处闹市区户外,当场搜查可能会造成证据污染和损坏。
为保护证人,另一名缉毒警察在证人询问室内通过远程视频出庭作证。
庭审大屏幕上,出现一个身穿警服的模糊影像,缉毒警察在询问室内接受提问并回答问题。经过特殊处理后的声音出现在庭上,当庭讲述从获取线索到侦查抓获再到毒品送检的详细过程。
在法庭辩论环节,证据认定问题依然是控辩双方争论焦点。
辩护人认为,侦查人员没有第一时间搜查登记、在扣押登记上仅记录了包内毒品的外观和数量,并没有称重、送检过程仅有一名警方签名等问题,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问题,无法证明该毒品为吴某所持有。
公诉人则认为,通过侦查人员的言辞证据、汉宫银座大楼视频监控、侦查过程中同步录音录像视频和毒品检验说明等已经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锁定吴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
同时,公诉人提出,吴某于2015年3月10日曾因非法持有毒品被武昌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此次属于累犯和再次毒品犯罪,建议量刑11年至13年。
法庭经过合议庭休庭之后,当日宣判,吴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来自武汉公安系统、检察机关、政法委和社会各界的100余名观众旁听了庭审。
一位参与旁听的法官表示,此次庭审形式新颖,申请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可以有效弥补笔录漏洞,通过双方对质,让双方矛盾暴露在法庭上,可以更好地辨清事实。
“庭前会议让庭审的焦点更加集中,当庭讯问针对性也更强。”旁听的一名检察干警说,明显感觉这次庭审更简洁,没有废话,直击矛盾,双方辩论非常激烈,一切都在法庭上摊开讲,非常清晰。
“以审判为中心,要求公诉人强化庭前准备,强化当庭讯问。今天的庭审通过多媒体示证和侦查人员出庭的方式,将所有证据公开透明的展示在法庭上,让人产生更强的确信感。”武昌区院副检察长谭成文表示,当天的庭审控辩双方经过充分对抗,有利于法官根据庭上呈现的事实,更加公平公正判决。(法制网记者 刘志月 法制网通讯员 吴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