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在 2017-03-03 00:00 提交
【文章来源】北大法宝
被告人孙老头因为嫌老伴没把自己照顾好,所以就跟她发生了争执,用拐棍把她打死了。被殴打致死的老妇殁年83岁。
耄耋之年的孙老头和郭老太结婚已有50多年,由于老头脾气暴,老太也爱唠叨,老两口经常拌嘴吵架。两年前,孙老头意外摔倒后,饮食起居均由老伴照顾。虽然瘫痪在床,可孙老头的脾气并没转好。去年夏天一天中午,孙老头发现老伴没做午饭,加之觉得平时老伴对自己照顾不周,竟拿着拐棍朝老伴的脑袋打了下去,导致郭老太死亡。近日,市一中院在延庆一养老院设立了临时法庭审理此案,孙老头在轮椅上受审。
少做了一顿午饭 老太太被夫杀害
1930年出生的孙老头,已经86岁,案发前一直与老伴住在延庆农村。据公诉机关指控,去年7月8日,孙老头在自家屋里,发现老伴没给他做午饭,遂认为妻子郭老太(殁年83岁)对自己照顾不周而与其发生争执。孙老头持拐棍对郭老太的头面部、肩部及四肢等部位反复击打,致郭老太颅脑损伤合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孙老头作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
公诉机关认为,孙老头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严重,其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孙老头实施故意犯罪时已满75周岁,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养老院内设法庭 老头坐轮椅受审
记者了解到,因孙老头患有严重疾病、下肢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公安机关在案发当日决定在孙老头住所地对其执行监视居住。此后,孙老头一直在延庆区一家养老院内取保候审。负责审理本案的法官因考虑到孙老头年事已高且身体状况不佳,拟对其进行就地审理开庭。经案件承办人与当事人、当事人家属以及养老院多次沟通,最终决定于日前在养老院内审理该案。
审理当天上午11点,披着蓝被子,坐在轮椅上的孙老头被推进了市一中院设在养老院的临时法庭。在确认身体状况后,法官宣布开庭。
一顿午饭引争执 持拐棍打死老伴
“我没意见”,在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孙老头小声嘟囔道。“老郭是我老伴,我俩结婚50多年了,前些年她对我好,后几年就对我不好了。”
孙老头说,在案发前一年,他摔了一跤,导致其瘫痪在床,平时生活起居便需要人照顾。可老伴天天出去玩,不好好给他做饭。“就算给我做饭也是糊弄,不管饭怎么样,只往我面前一放,爱吃不吃。”
据孙老头描述,案发当天他和郭老太在屋内,到了中午他看郭老太没给自己做饭却要自己出去吃饭,顿时心生不满,开始和老伴吵了起来。“当时我在床上她在床边,我拿起拐棍开始朝着她的脑袋乱打,当时她就被我打倒,后来在地上不动了,头上还流了血。”
作案后几番寻死 归家女儿忙报警
“我打她的时候没想什么,就是心里赌气,也没想到会把她打成什么样。”孙老头称,当他发现老伴断气后,自己也不想活了,想要上吊自杀,但由于腿站不起来,就又想着摸电门自杀。“我正想办法去摸电源的时候,我大女儿回来了,之后他们就报警了。”
虽然家人拨打了急救电话,但医生到场后发现郭老太已无生命体征。经法医鉴定,郭老太符合被他人用条形钝器多次打击头面部、肩部及四肢导致颅脑损伤合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数十年间常吵架 关系并不很亲近
孙老头瘫痪在床,而郭老太身体状况相对较好,平时做饭、做家务都是郭老太。郭老太儿子作证称,母亲和孙老头是再婚夫妻。二人婚后又生下两儿一女,加上郭老太和前夫的孩子,老两口共有6个子女。二人在年轻时就经常吵架,有时候还动手。但岁数大了后,两个人嘴上掐掐架,但都不是因为什么大事,大多是因为生活中鸡毛蒜皮的小事。“老两口一辈子总是磕磕碰碰,也总是闹矛盾,关系也不是很亲近。”
在庭审过程中,孙老头精神状态尚可,但是由于耳背,经常听不清楚法官和公诉人的询问。
罪轻辩护求轻判 子女出具谅解书
辩护人为孙老头做了罪轻辩护,表示被告人虽然构成故意杀人罪,但主观上没有恶意,且被告人双腿残疾,被害人确有照顾不周,当天也没给被告人做午饭,才导致案件的发生。此外,被告人并不是有预谋的犯罪,认罪态度诚恳,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此前也没有发生过恶性的家庭暴力情况,结合被告人如实供述,有悔罪表现,建议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庭上,辩护人还出具了一份郭老太子女出具的谅解书,子女们表示不追究孙老头的刑事责任。
公诉人表示,孙老头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但考虑到开庭场合特殊以及被告人是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不佳的老人,除了提起公诉,厘清刑事责任外,更希望通过本案呼吁社会关爱老人,关注养老问题。
鉴于被告人的身体条件,庭审共持续了1个小时,中午12点法官宣布休庭,该案未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孙老头由护工推出了临时法庭。
专家解读
老人更易偏执被激怒
“莫道桑榆晚,最美夕阳红。” 就因为妻子少做一顿饭,86岁的孙老头便用拐棍将一起生活了半个多世纪的老伴打死,听来确实骇人听闻,但伤害实实在在地发生了。孙老头本是儿孙满堂,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却因一时的冲动将要面对法律的制裁。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李娜律师表示,当前我国老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老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制教育,进入老年后又被社会边缘化,他们往往观念更加偏执,更容易触犯法律。“当前普法宣传工作中往往忽略对老年人的普法教育,导致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
二是缺乏家庭关爱,农村大部分青壮年长期外出打工,致使留守老人生活孤独寂寞,加之农村老人缺乏社区活动,生活单调乏味,老人变得敏感多疑。尤其是一些因病瘫痪在床的老人,生活固定在狭小屋内,与人沟通较少,性格更容易变得孤僻多疑。
三是老人犯罪,部分因为再婚老年人家庭。家庭关系的复杂性,常常让老人处理起家庭关系来累心,致使老人有些小想法,不愉快也不愿与家人沟通,长期压抑达到极致寻找一种方式宣泄。
四是生理因素原因,人进入老年之后,生理机能开始出现明显的衰老变化,感官功能降低,反应迟钝,固执、偏激、幼稚、易被激怒,认知能力下降,表现出来则是自控能力变差。
该如何预防老人犯罪的悲剧发生,李娜律师认为,首先要靠家人对老人多加照顾,所谓老有所养,并不仅是关注他们的吃穿住,更要关注他们的精神生活。子女多是老人的精神寄托,子女应常回家看看,不能只忙于自己的工作生活,忽略对老人的照顾和感情上的慰藉,应加强与老人的交流,减轻他们的失落感。
对于老人有家庭矛盾、邻里矛盾,居委会、村委会等调解组织应发挥作用,及时沟通化解,避免矛盾激化。此外,相关部门应多到农村开展普法讲座,加强对老人的普法教育。
律师释法
年满75周岁可以获轻判
根据以下相关法条,李娜律师表示,本案中孙老头实施犯罪时86岁,已超过75周岁,对其量刑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修正案》第一条,在刑法第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修正案修正案》第三条,在刑法第第四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治安管理处罚法》亦规定,对于70岁以上的老年人违法可以不予拘留。(黄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