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转租房子有暴利被骗子盯上了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2017年11月3日

在上海,很多人为了安顿下来会选择租房住,然而,一些别有用心的“二房东”会瞒着房东,私自再把房子转手租出,骗取其他租户的租金,随后开溜。在普陀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许某就是这样的“二房东”。近日,许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42岁的许某是外地人,在上海没有工作。今年2月份,许某通过手机在网上搜索到一套房子要出租,便很快通过中介联系到房东。双方见面后,商定签订一年租赁合同,10天后交房,许某必须在交房当日一次性付清一年房租。第二天,双方正式签合同,许某付了3000元定金先行入住,以骗取房东信任。
  此时的房东并未察觉异样,不过,许某却动起了歪脑筋。
  就在许某入住的当天,他开始四处找人“转租”,他先用手机拍了几张房子内部的照片,发到网上,声称要出租这套房子。几天后,租客陈丹看到出租信息和许某取得联系,实地看完房后选择了其中一个房间。许某表示,自己是二房东,已经与房东签了2年租房合同。陈丹租房心切,对房间也满意,就和许某签了月租金3000元的一年租赁合同,押一付三共人民币12000元(支付宝3000元,现金9000元)。
  出租成功后,许某继续寻找下一个“猎物”。三天后,又一名租户到许某这看房,并当场决定租其中一间。这次,许某直接冒充房东,与他签订了三个月的租赁合同,并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骗取人民币8100元。
  然而,交房的日子越来越近,许某害怕骗局被揭穿,选择了逃跑。
  等房东来找许某收房租的时候,看到的却是一名陌生女子,门锁还被换了。了解情况后,房东和陈丹都知道遇到了骗子,许某的电话已经无人接听,陈丹迅速报警。经调查,许某骗取两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20100元。
  最终,犯罪嫌疑人许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本案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求租人,要选择正规中介公司提供租赁房源,把好房屋产权第一关;遇到转租,要第一时间联系房产所有人,弄清转租人与房主之间是否存在经济纠纷或债务关系,不能听信转租者一面之词。对房主而言,在签订租房协议时,如房客未付清全部租费,应在协议显眼处注明所欠费用,并由房客签字认可,既能避免日后纠纷,也能使二次承租者明白事实真相。(文中人名均为化名)(记者 余东明;实习生 王志敏;通讯员 邹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