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在 2018-02-05 00:00 提交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2018年2月2日
2月1日上午9时,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二法庭继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莫焕晶及其辩护人、被害人林生斌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到庭旁听了庭审。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莫焕晶因长期沉迷赌博而身负高额债务。2016年9月,莫焕晶经中介应聘到被害人朱小贞、林生斌位于杭州市上城区蓝色钱江公寓家中从事住家保姆工作。2017年3月至6月间,莫焕晶多次窃取被害人朱小贞家中的金器、手表等贵重物品进行典当、抵押,得款18万余元。至案发时,尚有评估价值19万余元的物品未赎回。莫焕晶还编造买房等虚假理由向朱小贞借款11.4万元。上述款项全部被其用于赌博挥霍。6月21日晚,莫焕晶又用手机上网赌博,输光包括当晚用被害人家中一块手表典当所得款项在内的6万余元。为继续筹措赌资,莫焕晶决意采取放火再灭火的方式博取被害人的感激以便再次开口借钱。6月22日凌晨5时许,经事先通过手机上网查询与放火有关的关键词信息后,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火势迅速蔓延导致屋内的朱小贞及3名子女困在火场中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火灾还造成该室及邻近房屋部分设施损毁,损失价值257万余元。火灾发生后,莫焕晶从室内逃至公寓楼下,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另外,莫焕晶于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在绍兴市、上海市等地从事保姆工作期间,在3名雇主家均曾实施盗窃行为且被雇主发现,退还相关财物后被辞退。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莫焕晶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放火罪、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开始后,审判长依法核实莫焕晶的身份,向诉讼参与人告知诉讼权利,并归纳了1月26日召开的庭前会议内容,明确了庭审调查的重点内容。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案件管辖、公开庭审方式等均无异议。
整个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一直持续到晚上8时50分结束。庭审中各方诉讼参与人主要围绕莫焕晶放火的真实动机及罪名;物业管理及设施维护、消防救援及管理是否存在不足,能否减轻莫焕晶的罪责;莫焕晶是否存在法定、酌定的量刑情节,能否据此减轻其罪责等问题,充分阐明了各自的观点。
在历经了近12个小时的法庭调查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之后,被告人莫焕晶向法庭作了最后陈述。她表示其没有伤害被害人的故意,但由于其行为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给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对被害人一家深深道歉;其长期沉迷于赌博,犯下不可饶恕之罪,现在认罪悔罪,希望法庭给其公正的裁决;劝告大家引以为戒,不要赌博。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因联合调查结论涉及较多消防专业性问题,法院依职权通知公安部灭火专家等两名有消防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合议庭就火灾扑救、火场救援及消防设施中的专业性问题进行了发问,控辩双方、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进行了补充发问。灭火专家出庭是本次庭审的一大亮点,其关于消防救援方面的解答说明为公众进行了一场消防知识的科普教育。
审判长表示,对控辩双方及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合议庭已充分听取、记录在案。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合议庭评议后将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本案择期公开宣判。
(作者:丁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