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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伟 范 涛 :重识英国巡回审判制度
【作者简介】韩伟,单位为陕西省社会科学院;范涛,单位为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2014年11月28日
 
【中文关键字】英国;巡回审判
【全文】

 

    作为古老的判例法国家,司法在英国法律发展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而诺曼征服后开始的巡回审判,更直接促进了统一国家的建构,加速了普通法的形成。在法治中国建设对公正司法不断提出新要求的今天,作为比较和取鉴,重新回顾英国巡回审判制度的历史经验,不无积极的价值。

    英国巡回审判制度的形成与确立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1066年诺曼征服后,国王威廉面对教会贵族、市民阶层的威胁,决心强化王权,缓和与被征服者的矛盾冲突。在法制方面,威廉公开宣布保留盎格鲁-萨克逊人原有的习惯法,以宣示他是英国王位的合法继承人。然而,原有的英国习惯法极其分散,不利于加强中央集权,更不利于国家的统一管理。为了对混乱的法律秩序进行规范,国王决定建立统一的、强大的中央集权政治体系,将司法审判权集中到国王手中,故成立了中央司法机关——王室法院,派出巡回法官定期到各地进行巡回审判,并对各地的司法和行政活动进行监督,从而扩大王室法院的影响力,强化对地方贵族的约束。亨利一世时期,王室委派的巡回审判逐步频繁化,拉尔夫等一些声名显赫的法官被派往各地,审理的案件范围十分广泛,包括了土地纠纷、谋杀、破坏治安、发现宝藏以及船舶失事等,到1130年,巡回审判已经成为地方司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王室权威广泛地延伸至公众的一个主要途径。

    1154年,亨利二世即位后,又对巡回审判制度进行了重大的改革。1179年,亨利二世通过颁布《温莎诏令》等一系列举措,确定了一批专业的法官在全国各地定期进行审判,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最终使巡回审判成为一项经常性的固定的制度。同年,亨利二世颁布的《大巡回审判诏令》引入了一种新的审判方法来解决土地所有权的争端,即由一个12名当地骑士组成的陪审团来确定哪一方对土地享有所有权,从而发出权利保护令状,使其拥有合法资格。巡回法官在各地审理案件时,除了遵循王室法令外,主要还是依据当地的习惯法。审理结束后,巡回法官们从全国各地回到威斯敏斯特共同分析案例,商讨适用的法律,总结司法经验,结合当时的社会实际,将国王诏令、地方习惯法、教会法和罗马法熔于一炉,逐渐形成一般的、普遍的原则和制度,这些原则和制度广泛适用于英格兰王国,就成为“普通法”。

    亨利二世以来,英国的巡回审判大致可分为“总巡回审”和特别委任巡回审两类。总巡回审是由国王委任法官到英格兰的各郡处理各种司法实务,这种委任所采取的形式是综合性的,法官会被派出听审所有的案件,处理属于郡的所有种类的案件,依照总巡回审纲要,其处理的主要还是王权诉讼,即关系到犯罪和国王的权力,犯罪与财税调查等,总巡回审贯穿于13世纪,但并不频繁,据说通常是每7年举行一次。特别委任巡回审则包括民事案件、清监提审、刑事听审等三类,民事案件主要是保护土地占有的诉讼;清监提审则要求法官对某一监狱进行提审,即提审关押在这一监狱中的所有囚犯,复核纠错是其重要的功能;而针对未拘押在狱者的刑事指控,则由刑事听审特别委任巡回审来处理,主要包括郡内的所有重罪及其他犯罪。委任巡回审的总体结果是,大量司法工作不是由长期的中央法庭而是由临时派出的巡回专员在各郡完成,他们可以彻底了结郡内的刑事案件,也可以在地方上主持中央法庭之待决民事案件的事实裁断。

    在早期英国,巡回审判制度不只是扩大了国王的司法权,而且巧妙地将中央与地方、官员与百姓的情感结合到一起。爱德华·甄克斯发现,王室法官成了联系国家与氏族的纽带,因为,王室法官了解民情,因大巡回审判引入陪审制,而陪审团是由各百户邑出代表组成,他们可以通过郡陪审团了解情况,他们还可以通过巡回法庭周围的地主了解情况。同时,王室法官了解国王的意图,因为在一年中,他们有半年会在王宫处理事务。他们不会为地方势力困扰,也不容易被虚夸的官僚作风所浸染,因为常常与百姓有深入交流,他们使国王了解民众,也使民众了解国王。通过巡回审判,国家司法取得了胜利,民众对国家的认同感也经由司法得到了加强。

    巡回审判制度强化了国家司法的统一。实行巡回审判后,王室法官依据国王的令状并以国王的名义进行审判,虽然也根据需要参照当地的习惯,但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特别是“遵循先例”等司法原则的形成,巧妙地将国王的意志融入到案件审理中。王室法官的巡回审判,虽然表面目的是维护国王的利益,但在客观上促进了国家司法的统一。

    巡回审判制度促进了国家司法的公正。郡法院等地方法官虽然更了解民情、接近民众,但由于受到地方贵族的掣肘,以及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总是无法达至更理想的独立审判,进而保证司法公正。由国王派出巡回审判的王室法官则大为不同,他们与地方没有直接的利益联系,可以有效避免地方上小党派或利益集团的不当影响,削弱地方贵族的特权,从而在对法治精神与法治原则的的实践中,更大程度地实现司法公正。

    巡回审判制度形成了对地方行政的监督。英国的巡回审判制度,不仅推进了司法的统一与公正,在国家治理的意义上,还强化了对地方行政的监督,优化了国家治理结构。哈德森认为,安茹王朝以来,巡回审判成为民众与王室政府进行联系的主要场所,它提供了一个对地方事务进行复议的渠道,地方官员的活动受到调查。虽然聚集于法官面前的人在审理活动中并非都起到同等积极的作用,但是是否审判这类王室事务总是会涉及很多人,而且民众集会也成为展现王室权威的一个场所。事实上,正是在巡回审判的规制下,郡和自治市才真正领略到代议制政府的最初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