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傅莹:民法总则草案预计六月提请审议

 

来源:法制网2016-03-05
法制网北京3月4日讯记者陈丽平朱宁宁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傅莹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民法总则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出来了,正在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预计6月份能够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傅莹说,民法典对一个国家来讲,是民事领域的基本法,其核心是保障私权力,就是要让公民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好问题,通俗地讲,叫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编纂民法典是几代立法人的心愿。新中国成立以来,前前后后四次编纂民法典,第一次是1954年,最近一次是2002年,几起几落,都是因为条件限制没有实现。我们国家在民事法律制度建设方面一直没有停步,这些年制定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还有很多单项的民事法律。另外,民法通则到今年已经实行了30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这个要求很明确,也显示了我们党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魄力和决心。

傅莹说,现在已再次拉开编纂民法典工作的大幕,编纂工作已经启动,这次我们下决心要把这件事情完成。编纂民法典工作要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总则,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我们审议民法总则草案时也要向全社会公布法律草案。完成民法典的编纂工作之后,一定能够更好地维护人的尊严、保障人民的根本权利,为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民事法律基础。

6500多万志愿者经常参加慈善活动

法制网北京3月4日讯记者陈丽平朱宁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数据显示,经常参加慈善活动的志愿者,全国有6500多万人,他们代表着我们国家文明水平的提升。

傅莹说,慈善法是我们国家慈善事业建设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的法律。中国人有扶贫济困的传统,尤其是这些年中国社会财富增加比较快,有很多个人和企业愿意把自己财富的一部分拿出来,去帮助那些更困难的、更有需要的人,所以慈善事业发展是很快的。党和政府在这方面也给予了很多支持和扶持,法律法规在逐步完善。2006年,中国全社会慈善捐赠总额是100亿人民币,到了2014年这个数字扩大到1000亿人民币,增长还是相当快的。社会上慈善组织、机构也是蓬勃发展,像雨后春笋一样,另外还有很多个人参与其中。但监管方面也面临一些困难,存在一些不足,社会公众认为慈善捐赠的结果到底怎么样不托底,所以我们需要有这么一部法律,构建一个更加规范的环境,让捐赠者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能够得到尊重,让求助的人能够有章可循,尤其是让欺诈行为受到惩处。所以,对这部法律审议和实施,过程确实非常重要,希望通过立法过程尤其是通过这部法律的实施,能够更好地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

律师是法治建设非常重要的力量

法制网北京3月4日讯记者陈丽平朱宁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律师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

傅莹说,在准备这次记者会之前有很多座谈会,其中有一场是与全国律师协会进行座谈。在中国,律师已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行业了,无论是在社会生活中,还是在经济活动中,如果遇到纠纷、遇到困难,大家可能首先想到找律师。中国律师成长是比较快的,1979年恢复中国律师制度,当时全国律师加在一起就2000多人,现在已经到30万人了,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而且每年增长的速度很快。

傅莹说,律师首先应该是守法的模范,根据我们国家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执业要遵守宪法、遵守法律,如果律师知法违法也要面对法律的惩处。现在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个律师队伍的健康成长,对各项法律的正确实施、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都是不可或缺的,都是非常重要的。对律师来讲,律师依法执业的权利也要得到保障。

为非政府组织提供规范法治环境

法制网北京3月4日讯记者陈丽平朱宁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现在还没有一部专门法律规范非政府组织管理活动,我们需要在法律中明确哪些行为是违法的、禁止的,以提供一个更加规范的法治环境,而不是阻止或限制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有益合法的活动。

傅莹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两次审议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这部法律草案的全文在网上都公布了,在广泛征求意见,不光是征求国内方方面面的意见,因为这部法律将来实施确实要涉及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国的权益,所以也注意听取了境外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外国机构的意见。这部法律听取各方意见的工作做得比较充分。现在还没有准确地定哪次常委会再次提交审议,主要还是要梳理各方的建议、意见,把这部法律草案修改完善好。

傅莹说,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是一个很活跃的群体,数据显示,现在中国已经有7000多家,主要是在环境、科技、教育、文化等很多领域,给我们带来有益的经验,也带来了资金。我自己的家乡内蒙古有些地方沙漠化很严重,就有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那里帮助治沙,而且效果也是很好的。

构建完善的反腐败法律规范体系

法制网北京3月4日讯记者陈丽平朱宁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重点是在制定各项法律或修订各项法律的过程中,加强反腐败的内容,构建我们国家完善的反腐败法律规范体系。

傅莹说,治理贪腐是现代国家治理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三年来我们大力反腐败,成效是非常显著的,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反腐败没有死角,包括全国人大和各级人大,只要有人大代表涉嫌违纪违法都应该面对纪律的审查或者法律的审判。本届人大以来,到去年底,已经有43人辞职,27人被罢免。这些人不少都是因为违纪违法,被选举单位罢免,或者是本人主动提出辞职。国家宪法和代表法赋予全国人大代表依法享有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各项权利,同时规定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会议上强调,反腐败要标本兼治。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正是要在反腐败的治本之道上积极发挥作用,落实中央提出来的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的重要任务。2015年重点是刑法修正案(九)强化了反腐败的内容,今年的重点准备修订行政监察法。在国际方面,我们正在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批准了与51个国家有关刑事司法协助的双边条约。另外,中国还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方,我们和其他缔约方一起加强这方面的合作。这些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我们更好、更有效地开展境外追赃、追逃活动。

实行全面“二孩”政策非常及时适当

法制网北京3月4日讯记者陈丽平朱宁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全面“二孩”政策是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标志着历时30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一方面,它确实缓解和抑制住中国人口爆炸式增长的势头。但是另一方面,对我们个人、对家庭来讲,也是一种付出,所以现在这个调整是非常及时和适当的。

傅莹说,这个政策在中国历史上会有很深刻的脚印。刚开始实行独生子女政策时,国内有很多新闻报道说会不会出现“小皇帝”一代、自私自利?但是我们看到的是中国成长起一代有爱心、有责任感、非常充满活力的一代,是吃饱饭的一代。这一历史阶段,对中国来讲有它独特的意义。

傅莹说,一个政策实行了30年,要退出,肯定要有一个过程。我们在法律的修订过程中非常注意法律和政策的衔接,“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比如原来对失独家庭,国家的关心和帮助不会改变。对原政策独生子女老年人的奖励和扶助不取消,还是有一些保障措施的。

傅莹说,我们确实需要对加快出现的老年社会趋势有一定的考虑和准备,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了执法检查,也发现不少问题。比如“空巢”“失能”老人的照顾问题,跨省医疗、异地结算还面临一些困难,尤其是大量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都提上了日程。所以,在执法检查中也提出许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比如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储备,能不能建立高龄补贴等。总之,社会在发展,我们的法律和政策要跟上社会的需要。

落实税收法定有时间表和路线图

法制网北京3月4日讯记者陈丽平朱宁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税收法定原则的落实有了时间表、路线图,但是工作量确实比较大,任务很重,这件事情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系密切,所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态度是要积极向前推进。

傅莹说,落实税收法定的进展还是比较大的,首先已经法律化、规则化了。去年修改的立法法中已经明确提出,所有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税收征收管理等基本的内容都由法律规定。其次是已经把税收立法列入立法规划,比如环境保护税法、资源税法、增值税法、关税法等,都已经列入了立法规划,其中环境保护税法是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希望能够顺利出台。今年可能还有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也有可能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人大将保持对大气污染监督力度

法制网北京3月4日讯记者陈丽平朱宁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人大要保持对大气污染治理监督力度和节奏。

傅莹说,大气污染治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难题,这些年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党中央、国务院是高度重视、积极回应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这方面也做了很多的努力,而且也感受到这种压力,也有强烈的责任感。人大常委会在大气污染防治的问题上,连续三年进行了高强度的监督和立法工作,2013年副委员长率队进行专题调研,当年国务院就出台了“大气十条”;2014年我们进行执法检查,提出整改要求,并且推动修改法律;2015年听取了国务院的反馈报告,同时连续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草案进行审议。2016年1月1日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可以说是一年一个新台阶。现在的问题是这部严格的、新修订的法律要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但是也有很多其他的议论、要求,任何治理都是有代价的,要平衡个人利益、局部利益、整体利益,这是一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