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在 2015-11-17 00:00 提交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的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并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贯彻改革要求,需对刑事法官角色及行为进行系统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讲师田力男博士2015年出版独著《刑事法官角色论——以初审程序为视角》(获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该书面世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内相关专著罕见的缺憾,有助于强化对法官角色及行为基础性、体系性的理论研究。在当今大力推进司法改革背景下还具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该专著对刑事法官角色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的论述,尤为关注行为的被动与主动式问题。上篇“基本理论与国际篇”,前半部(第一至三章)按法官的“角色——属性——行为方式”的逻辑行文;后半部(第四至六章)以法官角色的“‘前现代’普遍多元——现代常规一元——‘后现代’特殊多元”结合“一元性”内外行为的被动与主动为线索。下篇“中国篇”(第七至十章),追溯历史、分析现状中“不独立”并伴有“主动越界”等问题,深入剖析“如何技术性独立”、“行为界限”、“司法公开”等,并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理性改革方案;最后论析刑诉法修改后与法官角色相关的制度和程序,并论证再修改的设想,提出创建庭前审查法官制、确立庭审内外法官行为的边界、简易程序中法官角色的完善、乡土司法及未成年司法中法官角色特殊化等。
其主要创新有:以新颕的行为方式视角考察诉讼主体,对角色的研究引入双重线索、多层分析,深化诉讼主体角色、诉讼行为理论的研究;对国际上刑事法官角色的历史变迁,特别是对世界范围内新兴的问题解决型专门化法庭中法官角色的论述,突破了国内现有研究水平甚至填补了某些研究空白;创新研究方法,法官角色的横向比较上运用同一个虚拟案例,纵向则以真实案例与数据为出发点,同时运用哲学范畴论与社会学研究方法。实践价值主要为关注我国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难题,对法官角色独立性、能动性、司法公开以及最新的法官员额制改革等焦点问题逐个分析、务实中肯地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