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刘仁文:远游与慎思
 

 

 

《远游与慎思》,刘仁文著,商务印书馆2015年11月出版。

 

 

内容简介

 

《远游与慎思》是刘仁文先生的一部海外司法观察随笔集,为商务印书馆“法律人生”系列丛书之一种。书稿中的大多数篇章均为作者行走异国他乡感怀体悟所得。全书共集结主题文章100篇,分为五大板块:信步海外、遥望对岸、孤独司法、走向宽容、思者无疆。字里行间,体现出学术的人文关怀,流露出朴素、厚重的情怀。

作者通过一篇篇美文,带读者领略哈佛、耶鲁、哥伦比亚、牛津等海外著名高校法学院风情,令人向往。本书既思考民族与世界、本土与外来等大问题,也关注司法和诉讼过程中的细节。作者以沉稳的笔调,理性而温和地表达了在许多重要问题上的立场:比较研究方面,作者认为比较法的前提是要相互开放,学术探讨切忌带上意识形态的阴影;关于死刑,作者既是最终废除论者,又秉持现实态度逐步推进死刑削减;对于刑罚改革,作者力主人道化、文明化和轻缓化;甚至对于刑事审判的法庭设置这类细节,作者也站在将被告人从审判客体转变为诉讼主体的高度,呼吁让被告人与律师坐一起、真正实现与检察官的控辩平等。

卒读全稿,始终叹服于作者广博的见识和深邃的思考,及其“法律应与诗书通”的治学理念和人文关怀。一个研究法律的人,不仅要在法教义学方面专精,还要思考人文问题,因为法律必须蕴涵人性的温暖。作者对于所见所闻,采取的都是一种“了解、理解、反思、宽容”的态度;对于制度、观念、文化的描述均力求客观中立;对于小人物的命运、历史错位等保持一颗悲悯的心,又不让炽热的情感泛滥;对于本土文化,既珍惜又不狭隘捍卫,而对外来文化,持开放却也不随波逐流。正可谓《诗经》所云:“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也。

附:

 

法律应与诗书通

 

——《远游与慎思》后记

 

 

本书是我的一本海外司法观察随笔。书中各文大都系远游所得。当然,时代发展到今天,即便不远游,通过在国内接待外宾、阅读文献或电子邮件往来等渠道,也能获得不少比较法意义上的信息。本书的少数篇章即由此而来。

在整理这些文字时,我以一种感恩之心想到了自己过去二十年来多次长短不一的海外游学经历对我知识积累和思想成长的有益影响。大体来说,我写作和遴选这些文章,包含了以下几个用意:

首先,如我在代前言中所指出,法律应与诗书通。回望历史,我们可以发现,正是有了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等文化积淀,才催生了近代法治的自由平等精神和人道主义品质。一个国家要真正建成法治社会,一定要有相应的人文基础,否则就是沙滩上盖大楼,基础不牢。过去几十年来,我们在法治建设上可能过于看重建构理性,而忽略了演进理性,这大概可以用来解释我们的法律体系虽然已经建成,但法律的实施却效果堪忧。因为法律的实施与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密切相关,而现在一个公认的事实是,尊法信法的风气在我们这个社会还远没有形成。所以,我个人认为,中国的法治土壤依赖于法治文化的春风化雨,法律人应当尽可能地多一点人文精神,社会应当尽可能地多一点人文气质。

其次,我们应当借鉴法治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这方面我不用多说,以事例来说话。10多年前,我有感于国内警察不出庭作证不符合查明真相的司法规律,遂在《南方周末》发文,以自己在美国和香港地区观察到的警察出庭为例,主张警察应当出庭作证。这个问题在当时还比较新,因而不少刑事诉讼法学者的论著都引用了该文的观点,而警察出庭作证如今也正在我国被推进。2003年,我在牛津大学访学时,接触到“恢复性司法”,以“恢复性司法——来自异国的刑事司法新动向”为题,在《人民检察》撰文作了介绍,也被不少同仁认为是国内该领域最早的文献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讲,新刑诉法规定的刑事和解制度也可以看做是“恢复性司法”的中国版本。当然,也正是这次牛津之行,促成了我翻译出版《死刑的全球考察》一书,并在这之后坚定了走向死刑改革研究之路的决心。这些年来我国从司法到立法不断减少死刑所取得的成绩,无疑是令我感到欣慰的。也是在10年前,我结合自己在国外的见闻,提出被告人不应被强制穿囚服出庭受审,这一建议终于在今年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发文要求各地让被告人自由着装出庭。当然,我认为,去“犯罪化标签”光禁穿囚服还不够,不让被告人站囚笼受审、而是和自己的律师坐在一起,并与检察官面对面而坐,以及被告人出庭受审时不应戴脚镣手铐等,都是国外的普遍做法,我相信我们迟早有一天会这样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说中国刑事司法的文明化和人道化还在路上,甚至说中国的刑事司法还要继续进行人道主义的启蒙,应当不会有人反对吧。

再次,中国的法治要靠我们自己。法治既是一项人类共同的事业,又是一项带有浓厚地方性知识的事业。在一些基本原则和方向上,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域外先进经验无疑能为我们提供一些很好的参照和样本,但如何结合我们自己的国情,让那些好的制度生根发芽,而不致造成南橘北枳,或者在倒洗脚水的同时把小孩也一起倒掉,则需要我们做许多扎实的工作。法治需要耐心,即使面对一些不如意处,只要我们一步一个脚印地真抓实干,中国的法治就一定能实现。

最后要说的是,虽然目前我们总的来讲还是要多向法治先进国家和地区学习,但作为一个拥有数千年文明的世界大国,面对当今日新月异的国内外形势,加上本土生动的法治实践,我们也不能一直停留于被动地接受国外的制度、经验和理论。当这些制度、经验和理论不能有效地解释和解决我们所面对的问题时,创新就成为可能。我们应当有这样一种意识,也应当有这样一份担当。

在书稿校对阶段,当我发现当初作为新鲜事物介绍的一些海外环保做法,如垃圾分类、宾馆床头摆放提醒少洗床单的小纸牌等,如今已在国内成为现实时,一种感恩之情再次涌上心头。书中这方面的例子还不少,如媒体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四十年后重启特赦时,挖出我早在1999年国庆50周年时就提出过这方面的建议,其实当时也是在境外参加学术会议时受到的启发。

受篇幅所限,本书只选了100篇与主题相关的小文。说实话,要在如此短的时间里,从自己过去二十多年来的众多文字中全部找出该主题的文章,远非易事。现在的书稿应当还没有找全,编排也不一定完全合理。而且,不同时期的文章所反映的文字品质和思想的圆熟程度也有差异。

这些文章绝大部分都曾在有关报刊上公开发表过,此次收入时均在文末标注了出处和发表时间。一方面,是为了表示对最初发表这些文章的载体的感谢,另一方面也便于读者在阅读时结合发表的时间更好地把握语境。要特别感谢那些盛情约稿和邀请我开专栏的编辑朋友,这将是一个长长的名单,时间仓促,又年代久远,为防止挂一漏万,我还是在心底去细细回忆吧。

言由心生,今后我还得继续在提高对人生的感悟能力和精神境界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学养和审美趣味,争取给读者奉献出更好的文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