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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两岸通讯传播法论坛”圆满落幕,2016台南再会

【新闻来源】中南大学法学院 

    2015年10月9日至10日,“第四届两岸通讯传播法论坛”在中南大学校本部科教楼会议室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两岸通讯传播法论坛主办,中南大学法学院与湖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北京通信法制研究会、台湾电信产业协会共同协办。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南大学等,以及台湾“中央研究院”、台湾政治大学、台湾交通大学、台北大学、成功大学、逢甲大学等两岸高校;工信部,湖南省通信管理局、工商局、商务厅、新闻出版广电局、知识产权局等政府机关;腾讯、京东、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等相关企业,及北京、长沙多家律师事务所共 93位理论专家和实务精英共襄盛会;50位专家分七单元发表专题演讲或主持及评论;10余位业界代表和学者在开放式研讨阶段交锋观点;三场名师名家论坛同期在中南大学举行。

    论坛开幕式由两岸通讯传播法论坛秘书长、中南大学法学院王红霞副教授主持。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教授、湖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郑鹏程教授、两岸通讯传播法论坛主席刘孔中研究员分别致开幕辞。陈云良院长向与会者介绍了中南大学法学院近年来取得的一系列发展成就、当下与未来的发展战略,并对各位专家给予中南大学法学院持续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第一单元“电信、互联网、广电法基本理论”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陶正华研究员主持。北京邮电大学阚凯力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周汉华研究员、中南大学法学院胡平仁教授分别就电信、互联网、广电法基本理论发表演讲。华东政法大学徐士英教授担任本单元评论嘉宾。阚凯力教授发表题为《电信领域若干问题的经济学分析》的演讲,从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出发分析得出政府监管的目标在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周汉华研究员以《我国互联网立法的结构设计》为题,发表演讲,指出制定互联网法律必须以尊重互联网本身的规律为前提,只有正确认识到互联网在结构上的分层性,才能合理建构互联网法制,充分发挥互联网法的作用。胡平仁教授在《用户至上·媒体独立·监管适度—网络时代广播电视法治的三大支柱》的演讲中强调,网络时代广播电视行业的发展应当侧重于广大社会公众合法视听权利的实现,广播电视媒体应当保持独立性,对广播电视行业的监管需要适当放宽尺度。徐士英教授在评论中指出,电信、互联网和广播电视媒体行业的共通行问题都在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在此基础上徐教授还对三网产业的监管标准和竞争政策的顶层设计问题进行了适当延伸。

    北京大学法学院盛杰民教授主持第二单元“三网融合中的法律问题”。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法治工作委员会丁道勤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侯利阳副教授、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肖赞军教授和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兰甲云教授分别发表演讲。丁道勤博士在关于《我国三网融合政策的结构性缺陷研究——兼评》演讲中,从发展政策、管理政策、安全政策三方面分析了三网融合政策的结构性缺陷。侯利阳副教授在《澳门电信行业的挑战及应对措施》演讲中指出,澳门电信行业在其表面繁荣的同时,出现了没有很好地实现三网融合及因垄断带来的一系列不效率等问题,需要继续在开放市场、扶持中小企业竞争等方面做出改进。肖赞军教授发表《媒介融合中的规制框架:两难抉择及应对思路》的演讲,指出规制框架要与规制动态化的发展趋势相适应,现阶段不要建立严格的规制框架。兰甲云教授以《媒介融合中舆情治理的挑战与回应——以“优衣库”事件为例》为题,全面分析了“优衣库”事件网络舆情的演变机理及对我国舆情治理的挑战。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院长王健教授在评议中十分赞同丁道勤博士对三网融合政策结构性缺陷的研究,并在以上学者发言之外,提出三网融合监管机构对接与整合、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执法机构的对接问题等供学者思考与讨论。

    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继虎教授主持“信息通信产业政策与法律”单元。台湾成功大学交通管理科学系高凯声教授、台湾政治大学法律学院刘定基副教授、台湾元智大学资讯学院叶志良助理教授、台湾交通大学传播与科技学系蔡欣怡助理教授等四位教授作主题发言。高凯声教授在题为《台湾施行号码可携服务之发展和经济效益分析》的演讲中主要分析了号码可携服务对于消费者、新进运营商及整体通讯市场具有重要作用,实施号码可携服务将有利于消费者享有更多自由选择运营商的机会。刘定基副教授《从FCC“强制漫游命令”的演变看台湾大/亚太电信漫游争议》的演讲指出,FCC对于业者在经营区域内漫游问题采取的是对市场力量比较信赖的态度,而NCC对市场机制不够信任,且仍有管制万能的迷思。叶志良教授发表《从欧盟行动漫游新规范趋势谈行动漫游之法律问题》的演讲,认为欧盟过去对漫游资费的管制历程表明资费管制对管制机关实属不易。蔡欣怡教授在《固网宽带政策跨国比较分析》的演讲中,透过QCA的分析方法,研究得出OECD三十四个国家中拥有高宽带普及率的充分条件在于高人口密度、高教育程度、高市场集中度以及以市场因素为主要管制方向等。中南大学法学院蒋言斌教授担任本单元评论嘉宾,从“不同也同、同也不同、求同存异”三个角度对以上学者进行了精彩点评。

    第四单元“通信设施共建与共享”由中南大学法学院余卫明教授主持。高雄第一科技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程法彰教授、逢甲大学财经法律所所长林俊宏教授、成功大学交通管理科学系黄郁雯助理教授、成功大学交通管理科学系黄光渠助理教授、台北大学公共行政暨政策学系陈耀祥助理教授等五位学者先后作主题发言。湖南省通信管理局法规处胡蓉华处长、中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邹北骥教授担任本单元评论嘉宾。程法彰教授在题为《光纤设施共享的管制议题》发言中特别指出,面对光纤共享议题,政府应采取不管制的政策,在电信法与公平交易法竞合时,应首先适用电信法。林俊宏教授讨论了《由通讯权与频谱资源共享探讨国际无线电规则之发展》,指出通讯权及频谱资源应以国会立法及法律层级的形式,将社会整体利益作为目标。黄郁雯教授《建置共享经济时代的法制环境——Uber、设施共享、与法制规范》的演讲,通过经典案例介绍了欧盟、英国、韩国在推动共享经济方面的举措。黄光渠教授在题为《共存VS干扰:无线电频谱政策之困境分析与解决方案》的演讲中,通过分析各国无限麦克风政策,提出在共享电信资源的基础上消除干扰的若干思路。陈耀祥教授在题为《论电信事业之瓶颈设施共享义务——台湾电信管制之省思与挑战》的演讲中指出,瓶颈设施共享义务是电信市场中不对称管制的必要内容,瓶颈设施共享义务对于市场主导者的电信事业而言,应属于一种社会义务,要对这种共享义务进行界定,应当引进专家及利害关系人的参与。胡蓉华处长在评议时,结合学者们的演讲,主要介绍了近几年湖南省对电信业规制的标准和政策。邹北骥院长从学者们的议题中引申出由于技术进步带来的种种公共设施的管理问题将成为以后各领域研究的重点问题。

    第五单元“传播自由与规制”由中南大学法学院李国海教授主持。台北科技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江雅绮助理教授、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郑宁副教授、台北大学法律系黄铭辉助理教授、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际红律师、中南大学法学院杨开湘教授在本单元发表演讲。江雅绮助理教授《数字汇流时代:重探“广播电视法”禁止政府投资的管制正当性与合理性》的演讲中,重点分析了台湾《广播电视法》中的禁止政府政党直接、间接投资民营广电媒体条款。郑宁副教授在题为《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管领域的约谈制度:理论阐析与制度完善》的演讲中指出,国家网信办发布的“约谈十条”的性质是多个行为的组合,部分属于行政事实行为,部分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在适用约谈制度时应当防止行政裁量权滥用、完善相关程序、规范综合评估制度、加强监督和救济。黄铭辉助理教授在题为《社群媒体(social media)言论内容管制的法政策初探》的演讲中,以近年来争议的网络言论为议题,评估公权力管制模式的管制成效及负面效应,建议对社群媒体采取低密度的管控。陈际红律师发表《大数据应用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平衡考虑》演讲,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进程,提出在明确个人信息权利私权性质的基础上,平衡大数据应用与个人信息保护。杨开湘教授在题为《互联网时代的被遗忘权——欧洲法院谷歌数据隐私案评析》的演讲中通过探讨谷歌数据隐私案的法律争议,为我国个人网络数据隐私权保护提供有益借鉴。随后,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胡知武处长、中南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范明献副教授先后对湖南省传播行业现状和媒介化问题进行了精彩评议。

    第六单元“标准必要专利法律难点”由中南大学法学院何炼红教授担任主持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晓晔教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研究员续俊旗、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研究员刘孔中依次发表了主题演讲。王晓晔教授《标准必要专利的特殊性》的演讲中指出,标准必要专利因涉及社会公共利益而具有价值,标准必要专利权人虽然原则上可以与一般专利权人一样参与经济交往,但如果他们凭借其市场势力滥用交易自由,就可能遭到反垄断执法机关的调查或反垄断私人诉讼。续俊旗研究员发表《标准必要专利不合理定价的反垄断规制》演讲,指出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在相关市场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权利人的定价行为是否符合FRAND原则以及行为是否实质性地阻碍了市场竞争是判断标准必要专利的不合理定价是否构成垄断必须要考量的因素。在多维度的价值观审视中,当权利人的行为对市场竞争结构施加了不当影响时,反垄断法才需介入。刘孔中教授在题为《如何决定标准必要专利的合理费率?》的演讲中指出,因专利权的著作权化使得公权力介入认定标准必要专利合理权利金具有正当性,并提出了认定标准必要专利合理权利金的几种路径。在随后的评议中,湖南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陈先军主任介绍了湖南省知识产权维权的相关情况,台湾政治大学科技管理与智慧财产研究所冯震宇教授对标准必要专利的市场界定和司法介入等问题进行了更深入的评论。

    第七单元“互联网竞争法律前沿”由中南大学校长助理蒋建湘教授主持。腾讯公司政府事务部总监崔书锋博士、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鹏程教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永忠教授、湖南大学法学院李小明教授发表主题演讲。崔书锋博士以《竞争规则在互联网产业的适用》为题,指出互联网因具有快速迭代、规则缺失、惩戒不足、规模效应等特点,使竞争规则在互联网产业应用中要尤其遵循一些基本原则,如反垄断法在适用时要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充分开放平台实现产业共赢等。郑鹏程教授在题为《网络产业反垄断中的相关市场界定》的演讲中,通过借鉴美国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经验,提出在网络产业反垄断执法中需要运用关键设施理论对相关市场予以界定。张永忠教授在《网络环境下商业模式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演讲中指出,商业模式是否具有可保护性要看其是否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李小明教授《论互联网用户消费者权益之保护》的演讲中,将侵权行为现象从消费者权利角度进行归类分析,提倡加强公共立法和执法,辅之以传统执法来保护消费者权益。在随后的评议中,湖南省商务厅胡松强处长结合电商发展过程中的网络诈骗等问题,指出对电商企业进行适度监管,既要推广优秀的企业模式,又要对违法企业加大处罚力度。湖南省工商局杨序清处长盛赞各位学者的研究观点鲜明、前瞻性强,尤其对网络监管中遇到的困难有重要的指导价值。武汉大学法学院宁立志教授对学者们谈到的“商业烦扰”、跨界等问题做出了评议。

    七单元研讨之后,会议进入半小时的开放式研讨环节。本环节由台湾“中央”研究院刘孔中教授主持。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业界精英在发言中盛赞本次研讨会议题对引导产业发展的重大价值;王晓晔教授、李国海教授、李小明教授等多位学者互动讨论或积极回应;整场研讨气氛 热烈意犹未尽。

    闭幕式由两岸通讯传播法论坛秘书长王红霞副教授主持。北京通信法制研究会秘书长续俊旗博士致闭幕辞,对论坛从宏观到中观到微观的精心设计和周密部署给予高度肯定;对中南大学法学院、与会专家学者的支持和会务组的辛勤工作表达了感谢。两岸通讯传播法论坛主席刘孔中研究员对本届两岸通讯传播法论坛进行了总结,盛赞此次会议举办策划精巧、准备充分、会务精致、规模宏大、研讨深入、成果卓著,具有国际会议水准;代表与会专家对本次论坛的策划和执行人王红霞副教授表示钦佩和由衷感谢;希望大陆和台湾能够继续保持深厚的学术情谊和持续的学术交流与互动。

    第四届两岸通讯传播法论坛呈现出四大鲜明特色。一是众多代表和多元代表的实质性参与。从大陆到台湾,从理论界到实务界,从政府主管机关到从业者,从法学到传播学、信息科学、经济学,会议代表类型全面覆盖了通讯、广电、互联网所有相关领域,且近九成是本领域资深专家;论坛的第二个特色在于,审慎思考、理性表达和充分的交锋。论坛要求所有演讲嘉宾均于会前提交论文全文,每位演讲者15分钟演讲,每位评论嘉宾均于会前阅读了全文并于会上发表十分钟评论意见。七单元均开展自由讨论,并另设计半小时开放式研讨供与会专家砥砺观点;论坛的第三个特色在于,与会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的有效保护。论坛公开承诺并采取“谢绝传播”和“即时删除”等有效措施保护与会专家论文和ppt演讲稿的知识产权;论坛不制作通讯簿,不采集、不保留非必要个人信息。周到的会务工作受到与会专家热烈好评;论坛的第四个特色在于,最新通讯传播手段的充分运用,实现高品质有效的会议信息传播。本次论坛开幕前即10月1日-8日每天21时,八天分八期透过微信平台以精致的文案对会议七单元及三环节进行了逐一推送,对所有与会专家一一进行了图文并茂的介绍。“微信联播预告”模式创造会议宣传之先例,吸引了海峡两岸各行各界广泛关注。会议召开期间,科教楼三台显示屏同期播放中南大学、中南大学法学院和会议盛况与专家介绍,用足了现场传播手段,大大提升了宣传效果。

    在国家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和互联网产业,以及全面深化依法治国新阶段,如何在电信广电互联网及“互联网+”等领域推进和深化法治,适应经济新常态和法治中国需求,是当下理论和实践面临的重大课题。在此背景下,中南大学法学院协办本次论坛,汇聚两岸高端专家共同围绕国家现实问题进行专门研讨,回应时代议题,正当其时。

    第四届两岸通讯传播法论坛的召开,同时是落实“827”张尧学校长主持召开的中南大学人文社科座谈会会议指示,即“认清形势、仔细谋划、突出特色,探索中南人文社科发展之路”的重要行动;也是持续践行中南大学法学院近年来跨学科发展、抢占学术新高地战略思路的又一成果。透过本次论坛,不仅向两岸专家充分展示了中南实力与风貌,展示了我法学院近年来飞速发展取得卓越成绩,更是进一步开拓前沿研究平台,把握建设高原学科重要契机的积极举措。

    背景回顾及下届论坛预告

    “两岸通讯传播法论坛”是旨在持续推动两岸电信、广电与互联网法学暨通讯传播法学的定期交流,促进理论界与实务届密切互动和广泛合作的专业对话平台。自2012年创办以来已先后在台湾(台北,2012年10月1日~2日;台北,2013年10月3日~4日)和大陆(廊坊2014年8月1日~3日)连续举办三届。论坛创始人及主席为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刘孔中研究员;秘书长为大陆中南大学法学院王红霞副教授。第五届两岸通讯传播法论坛将于2016年10月在台湾台南举行,由台湾成功大学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