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互联网+’时代的市场创新与商法规制”学术研讨会成功举行

【新闻来源】中国法学网

        2015年10月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互联网+’时代的市场创新与商法规制”学术研讨会在北京顺利举行。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政府法制办、蚂蚁金融服务集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共计4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互联网+’时代的市场创新与商法规制”学术研讨会成功举行

“‘互联网+’时代的市场创新与商法规制”学术研讨会成功举行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所联合党委书记陈甦研究员致开幕辞。陈甦研究员指出,规制不等于管制,市场创新与商法规制的互动关系值得重视研究。在物质层面创新之外,制度层面创新也是重要的一个方面。对于层出不穷的各类新兴交易模式应有准确的大视角观察,注意区分交易工具的创新和交易模式的创新,体察交易相对人之间的风险与利益分配,洞悉系统整体效益的正负。

  本次研讨会共分4个单元进行主题研讨。

  第一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邹海林研究员主持,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蒋则沈处长、蚂蚁金服聂正军法务总监、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罗培新教授结合实际案例,对金融监管、互联网金融实践的法律思考、第三方支付的基础法律关系等问题做主题发言,北京大学法学院彭冰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陈洁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邢会强教授对股权众筹的法律逻辑、互联网经济对商法规制的挑战、配资的法律规制等议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互联网+’时代的市场创新与商法规制”学术研讨会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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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崔勤之研究员主持,中国政法大学赵旭东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朱慈蕴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施天涛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林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管晓峰教授分别就电子商务立法、互联网对商主体理论的冲击、法律对互联网平台的规制、互联网对现代财产立法的影响、互联网交易的本质等发表了精彩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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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单元由最高人民法院周伦军法官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刘燕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冯果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何颖副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沈朝晖助理教授、浙江大学法学院郑观助理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夏小雄助理研究员等分别围绕股灾中的配资与解杠杆、互联网经济的合同法本质、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隐私权保护、股权众筹的形式继受与功能趋异、P2P平台债权让与的行为性质界定、商事创新的合法性困境等问题进行了阐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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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陈洁研究员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蒋大兴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李建伟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曹兴权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缪因知副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李安安助理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高思敏助理教授等专家学者集中讨论了分享经济的体系性规制、网商登记问题、股权众筹平台对投资者的民事责任、场外配资的监管路径、金融创新诱致的投票权与收益权分离问题、互联网经济对传统交易关系带来的颠覆性影响等具体问题。各单元结束后,与会专家学者还就各单元涉及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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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邹海林研究员做总结发言,他强调对待新兴交易结构与金融产品,政府宜持积极的、宽容的态度鼓励其发展和自我约束,不宜以限制管控为基本出发点。对待时代的市场创新,学者宜避免用旧有的民商法理论模式去套用解读,而应尊重实践者的智慧,从中提炼“互联网+”时代的商事新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