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中国企业法治论坛(2015)在人大法学院成功举行

【新闻来源】人大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企业法治研究所、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企业联合会维权工作委员会、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共同举办的“中国企业法治论坛(2015)”,于10月18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本届论坛的主题是“走出去与企业法治”,旨在通过对实施“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战略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探讨,共同思考和研究企业“走出去”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论坛发布了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合作研究的《中国与美国、中国与欧盟BIT和TPP投资协议研究报告》。本届论坛围绕主题从地区、国家、政府不同层次探讨“走出去”和“一带一路”的法律机制和规则架构;从企业“走出去”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不同角度或不同业务探讨其中的经验、问题和法律风险防范,为实施“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战略,建言献策,企业“走出去”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必须抓住机遇、防范风险,法治先行。受邀请的有来自外交部、商务部、司法部、国资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中国企业联合会的有关领导;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等45家部分央企总法律顾问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17所大学和研究机构的法学界专家、学者和部分律师事务所律师、会计事务所会计师、外资企业法律总监等120多位嘉宾参加了本届论坛。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王耀国研究员主持开幕式指出:十八大以来,中央进一步加强了“走出去”的战略谋划,及时提出了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加快中国装备“走出去”,努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战略,加快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不仅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而且也为企业战略转型、建设国际一流企业提供了发展机遇。但是,由于地缘政治和国际关系的原因,各国参与区域合作的诉求不同,并将其视为本国外交、安全和对外经贸战略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企业“走出去”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也必然面临诸多不容忽视的风险和挑战,如政治稳定的机遇与挑战、经济安全的机遇与挑战、文化多样化的机遇与挑战、金融安全的机遇与挑战、法律政策的机遇与挑战、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机遇与挑战等等,企业应当采用法治方式面对机遇与挑战。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致开幕词。他指出:“一带一路,企业走出去”是国家推行重大政策,对促进经济的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符合国家的现代化、全球化的发展需要。但是在推进这个战略实施过程中,确实非常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需要减少法律风险,克服各种法律障碍,才能真正的使战略的实施产生应有的效果。对于企业“走出去”战略的法律保障有以下几点建议。首先,我觉得应该提供一个企业投资指南。第二点,就是如何做好法律的可行性研究或者法律的评估报告。第三点,就是现在政府也应该与相关国家签订好投资保障协议。第四点,加强法治人才的培训,对一带一路周边国家的法律规定要充分了解。所以,我个人认为企业走出去的法治论坛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平台,不仅仅是它讨论的议题很重要,关键是它把我们的理论工作者与实务工作者联接在一起,大家可以相互切磋,相互交流,共同探讨;通过交流一定会对我们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提供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发挥更重要的智库作用,从而对战略实施产生重大影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教授代表课题组在论坛上发布了《中国与美国、中国与欧盟BIT和TPP投资协议研究报告》。她说:研究报告从中美BIT谈判及中国企业在美投资的法律问题、中欧BIT谈判及中国企业在欧投资的法律问题、TPP投资规则及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法律问题三个方面,对投资规则进行了实时跟踪研究,针对不同的投资规则,对中国企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分别提出了措施和建议。

    外交部条法司郭晓梅参赞到会发言,她指出:这次中国企业法治论坛的举办正值中国企业扬帆起航之时,将为企业航母一帆风顺出航提供法律支持。在协助企业走出去方面,我们外交部也积极履行工作职责,首先我们通过外交工作为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氛围,通过立体的、全方位外交为我国的发展赢得更加有利的市场环境;其次积极参与构建与企业对外投资有利的国际经济法律环境,我们积极协助国家的主管部门,通过参加一些多边的国际公约、或者是缔结双边公约的方式来保护和促进我国企业海外投资,解决其关注的市场准入、外汇转移、人员流通、代位求偿、避免双重征税、检验检疫、投资争端解决等法律方面、条约方面的工作。第三我们国家驻外使领馆对驻在国的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等各方面的环境都要进行调研,为企业走出去、参与大项目的合作发挥积极的协助作用,从外交工作的角度为我们国家走出去提供更多、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刘汉银副司长到会发言,他指出:随着对外开放,对外法制宣传成为一项新的重要领域。一方面,随着来华就业就学经商旅游的外国人的增多,需要对他们进行中国法律的宣传教育,使其了解和遵守中国的法律;另一方面,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增多,围绕走出去战略要加强世界各国法律和国际法律规则的衔接,努力为走出去服好务,在这些新任务新要求当中,对外法制宣传是一项全新的重要任务,需要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努力,加以推进。举办这次论坛探讨中国企业走出去法律政策体制机制运作模式、法律风险等问题对发挥法律研究机构和企业法制机构各自的优势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保障,探讨对外法制宣传的模式和途径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后中国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于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辉、工信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WTO与涉外法律所副所长郭成龙、北京君泽君律所资深顾问唐功远、中国人民保险股份公司法律部副总经理白飞鹏、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杨丽艳、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任清、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博士后刘艳、外交学院讲师张春燕、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廖丽、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徐锦堂、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黄琳琳、北京仲裁委鲁洋、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潘国平等分别从其不同的角度围绕“走出去”与企业法治发表了主题演讲。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聂颖、商务部美洲大洋洲司江山司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余劲松教授、中国惠普有限公司赵晓雪全球副总裁、大中华区总法律顾问、中国化工集团西小虹原总法律顾问、中国电建集团王书宝总法律顾问、中国恒天集团公司赵福明总法律顾问、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陈胜律师等分别从其各自的角度围绕“走出去”与企业法治互动交流,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法治在企业“走出去”当中发挥关键作用,实施“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战略,必须法治先行。本届论坛,通过企业界与法学法律界加强合作,释放了法治精神的正能量,有效联合各界共同推进企业法治进程,推动依法治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