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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入围首批25家国家高端智库

【新闻来源】武汉大学法学院

121日,首批25家国家高端智库名单公布,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作为法学领域唯一的研究机构入选。

创立于上世纪80年代初的国际法研究所,在学界、业界均享有盛名。此次入选,不单是全球局势下国家顶层设计的必然选择,也是国际法研究所今后发展的必由之路。

诚然,这也意味着身份的重合、责任的叠加。“压力下释放激情,责任里尽显担当,谋划中运用智慧”,这就是该所多位专家学者的工作状态。连日来,在对他们的深入采访中,记者真切地感受到了这一点。

 

既是责无旁贷,更是任重道远

今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计划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国际知名度的高端智库,开展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和前瞻性问题研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智力支撑。

5月份,根据党中央部署,国际法研究所开始着手准备国家高端智库申报工作,组成5人小组,凝练特色,瞄准亟需,提交了5000字的申报材料,全面介绍研究所的历史沿革、传统优势、人才培养、科研成果和智库建设思路等。

1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中国智库建设的蓝图日渐明晰。121日,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工作会议上,25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公布于众。

入选名单中,10家为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直属,12家依托大学和科研机构,1家依托大型国有企业,还有2家基础较好的社会智库。

与其他入选机构不同的是,国际法研究所是唯一作为二级学科亮相的,研究领域更为集中、规模更小。“这与我国世界地位的提升、参与国际事务频率的加快,有直接关系。”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聂建强分析说。“我们要实现从国际规则追随者到积极引导者的转变,面对国际问题,设计中国方案,最终演变成国际规则。”

那么,国际法研究所何以担当此任?

初创于1980年的国际法研究所,始终走在国际法领域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的前沿地带,素有“中国国际法人才的摇篮”之称。由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的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是中国高校系统最早成立的国际法学研究机构,也是中国法学科学中最早设立硕士点和博士点及博士后流动站的单位之一。

本次成功入选,还得益于其深厚的历史积淀。研究所长期致力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全面和综合研究,整体实力在全国首屈一指。“我国近代国际法之父”周鲠生,是新中国成立后武大首任校长,也是国际法学科重要奠基人;新中国国际私法学“一代宗师”韩德培,为国际法研究所首任所长。

国际法研究所现有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1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专家1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3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名,以及大批青年骨干力量。

结果公布以后,外界的祝贺纷至沓来,国际法研究所内部成员却感到“压力多于喜悦”。研究所所长、人文社科资深教授曾令良坦言:“任重道远,压力山大。”

 

既要小题大做,又要大题小做

国际法研究所从基层人才培养单位,到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再到国家高端智库,逐渐形成三种身份叠加的工作结构。“这无疑给研究人员平添了工作任务,需要他们在短时间内学会平衡不同工作任务之间的关系。”法学院院长肖永平说。

除了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外,研究人员面对的另一个挑战是研究方法的转变。肖永平进一步解释,学术研究侧重“小题大做”,选取一个切入点纵深研究,属纯专业性质;咨政服务强调“大题小做”,要对某些问题开展战略性、综合性研究分析,例如,如何从国际法角度保障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再比如,研究建立全球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的法理依据。

曾令良表示:“以往的咨政服务,更多是被动接受,现在要转变成主动研究。”其实,这种转变早已付诸了实践。

其中,集全所之力分工撰写的《中国促进国际法治报告》于今年3月顺利出版。报告以中国为视角,广泛涉及全球治理范畴的法治问题,系统梳理近年来国际法治的新发展,着重阐述中国在国际法治领域所标明的理念、坚持的原则立场、采取的具体行动。

2005年,副所长何其生参与联合国关于《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最终文本的谈判,并将谈判经历著成一书。肖永平在美国期刊杂志上发表的一篇关于《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在中国法院的适用》的论文,曾被美国联邦法院引用为裁判根据……

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近年来,28位专职人员中,一半以上通过直接参与、咨询报告、国际谈判、国内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制定等方式,开展过各类咨政服务。

2014年初,研究所开始有意从单边作战转向团队公关、从问题研究转向策略设计。专家学者们预测,“一带一路”战略的国际法问题、全球治理体系的国际法变革、增加中国参与国际规则制订的话语权等,将成为“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重大亟需,并将此定为主攻研究方向。

 

既要立足国情,也要面向国际

未来工作如何开展?这是国际法研究所全体同仁正在商酌的首要问题。

根据建设规划,高端智库平台实行首席专家领导下的团队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我校法学院教授万鄂湘担任首席专家,设立“国际法治与中国主权安全”“可持续发展与国际经济新秩序”“全球治理与国际民商新秩序”三个核心团队,分别由易显河、曾令良、肖永平担任团队首席专家。沿承传统研究优势,重点关注上述3个研究领域。

高端智库结果公示第二天,国际法研究所召开全体会议,集体传达,提出问题,设计思路。成员们根据智库的特殊性,围绕内部治理结构、人员聘用、薪酬管理、成果评价、资金管理、考核方式、激励机制、工作重点等内容反复探讨。

曾令良设想,薪酬制度方面,由中青年学者担当智库的执行机构,薪酬与成果直接挂钩,“无论是讲师还是教授,只要提出具有战略性、储备性的成果,就能获得同等报酬。”人事制度方面,“不拘一格降人才”,物色国内外智库人才作为兼职或项目首席专家。

肖永平提出“小机构、大网络”的工作思路,充分团结国内外学术力量。他提出,由国家高端智库充当“猎头”,为相关问题寻找最合适的研究者,同时,根据国际法专业的特殊性,在全球范围内吸纳对中国友好、对中国文化和国外社情有深入了解的学者协同攻关,为中央的重要决策提供专业性理论支撑。

聂建强表示,研究所需要调整国际交流方式,使之更适应国际一流智库建设。在与国际学术机构合作的同时,加强和国际智库的合作,加强与国际学术组织的联系,积极参与全球治理讨论。

129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副组长、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汉宁实地调研时强调,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要立足中国国情,要开门办智库,要开展比较研究,要推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咨政服务的良性互动。

从学科重镇到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在国际法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道路上,必将越走越远。 (严航)

本文转自武大新闻网:

http://news.whu.edu.cn/info/1002/44962.htm

 

附:《25机构入选首批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新京报 2015-12-04

近日,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工作启动会在京举行,共有25家机构入选首批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

据知情人士透露,首批入选的机构大体分为四种类型。

第一类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直属的综合性研究机构,共10家。分别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编译局、新华社、军事科学院和国防大学。

第二类是依托大学和科研机构,形成的专业性智库,共12家。分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全球战略智库、中国现代关系研究院、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

第三类是依托大型国有企业,只有1家,为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

第四类是基础较好的社会智库,共2家,分别是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和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

据了解,习近平多次对智库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

2015年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目标是“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国际知名度的高端智库”。今年11月9日,中央深改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