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在 2016-02-04 00:00 提交
【新闻来源】研究部
1月13日,《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6年第2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
2016年1月13日上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6年第2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主持。
张文显副会长主持会议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蔡守秋教授,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曹明德教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研究员,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周珂教授,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李启家教授,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利红教授,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教授,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教授,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明远教授,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副院长徐基良教授,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刑法室主任刘仁文研究员,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丁长青教授,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社科院刘洪岩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李德申审判员,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南政法大学任世丹副教授,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林业大学法学系杨朝霞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国际刑法所副所长张磊副教授等参加会议。全国政协社法委驻会副主任、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经济学院原院长吕忠梅教授提交了书面修改意见。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已十余年,启动法律修订完善程序十分必要。《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较现行法律已有明显立法上的进步,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和人工繁育的保护和管理、明确了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工作中的资金来源问题、加大了对违法经营利用及食用野生动物的处罚力度、细化了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专家学者认为,《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目的和价值追求应在于对野生动物充分且必要的保护,严格限制对野生动物的开发和利用。专家学者建议从法律的名称、保护范围、管理体制、法律责任、与《刑法》《中医药法(草案)》法律之间有关条款的协调、章节的框架结构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共同承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彭伶副主任和成果应用处孙立军列席了本次研讨会。
研究部彭伶副主任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我国核心法治智库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国家立法活动,中国法学会2016年继续举办系列“立法专家咨询会”,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委托或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草案)进行研讨。同时,为了扩大意见征集范围,充分吸纳专家学者和民间的智慧,从2016年第1期开始推出网上“立法咨询意见征集平台”,逐期对法律法规和重要部门规章的草案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中国法学会将根据线下立法专家咨询会的现场发言和线上征集到的修改建议整理形成更加翔实的《专家咨询报告》,供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2015年,中国法学会组织了38场专家研讨会暨立法专家咨询会,分别就24部法律、10部行政法规和4部重要部门规章的草案或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研讨,共有545人次专家学者参与研讨。会议形成的《专家咨询报告》,逐期呈报给有关中央领导和立法机关,收到了显著效果。(摄影/敖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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