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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社会治理与软法”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新闻来源】厦门大学法学院

        2016年1月10日,“社会治理与软法”学术研讨会在厦门大学科学艺术中心隆重召开。本次研讨会由厦门大学社会治理与软法研究中心、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思明区人民政府和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联合承办,厦门大学法学院协办。来自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全国各大高校的专家学者、厦门市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与该校师生共八十余人齐聚一堂,围绕“社会治理与软法——厦门经验”这一主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10日上午,各与会的专家学者在中心主任宋方青教授的陪同下,赴海沧区院前社、海虹社区居民大学及思明区曾厝垵文创村进行了实地考察,深入了解了厦门市在社区基层治理中运用软法的实践经验和具体情况,掌握了生动的第一手资料,也为下午会议的讨论奠定了实践认识的基础。

厦门大学“社会治理与软法”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厦门大学“社会治理与软法”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中心执行副主任郭春镇教授主持了10日下午的会议开幕式。在开幕式上,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锦坤代表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厦门市人民政府对各位专家的到来表达了热烈的欢迎,并预祝会议圆满成功。他表示,厦门大学社会治理与软法研究中心参与了多项厦门市委托课题的探索研究,有效地协助了厦门市相关研究工作的开展,对于更好地实现“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意义重大。

厦门大学“社会治理与软法”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随后,宋方青教授代表中心和厦门大学法学院欢迎各位学者的到来。她在致辞中指出,厦门大学社会治理与软法研究中心是在原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 北京大学文科资深教授罗豪才先生的倡导下成立的。中心立足于中国政治经济发展改革的实际,结合中央的战略部署,对软法的体制与机制进行了研究,为法治建言 献策。本次会议展示的研究成果,就是与思明区政府、海沧区政府及鼓浪屿管理委员会合作的成果。

厦门大学“社会治理与软法”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研讨会随后进入讨论环节,围绕会议主题“社会治理与软法——厦门经验”,海沧区政府部门代表黄晓军做了题为“生人社会熟人化机制研究——海沧经验”的报告。他从社会组织培育、社企共同参与、社区大学、村改居社区建设等四个方面,介绍了海沧区在生人社会熟人化机制中成功的实践经验。中心研究员王云清代表中心对海沧区的实践经验进行了分析,他从“缘”的展开分析,结合社会物理学中小世界网络的相关理论,就共同体、身份认同与结“缘”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阐述。

        在代表发言结束之后,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沈岿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孙笑侠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张榕教授分别从不同角度,对代表的报告进行了点评。沈岿教授从软法与硬法的关系角度入手,指出软法可以在硬法无法发挥最佳效用时发挥规范效用。孙笑侠教授则从自治性、自我满足与自我实现的角度展开讨论,认为自治当中规则的产生,一方面是公民自治性的意志的合意,同时也是一种民间智慧和自主创新的结果,更是法律实施方法的延伸。张榕教授对之前对两位专家的点评予以认可,她认为,中国法治社会的进步停滞原因在于中国社会没有建立信任,社区当中所做的实验和创新是建立社会信任的重要示范。

        在此后的第二单元中,中心研究员姜孝贤受思明区政府的委托,介绍了思明区的实践情况,并结合理论,对思明区软法治理的理论逻辑与实践应用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他认为,思明区的社会治理经验主要在于激励兼容、多元均衡与规范的自我实施。以市场化的社会规范实现国家、社会、市场的多元均衡,实现规范的自我实施。

        第二单元的点评专家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刘作翔研究员及厦门大学特聘教授贺东航。刘作翔教授对会议模式的创新表示赞赏,并认为目前厦门治理实践中呈现的熟人社会是相对而言的,不能仅仅从熟人社会的角度进行认识,而需要从“整个社会是一个陌生人社会”这一基础上进行考察。贺东航教授从政治学和社会学的角度进行评议,认为中国政治文明的传统是一种“官民相容,官民共驭”的治理模式,而现代国家行政力量全面渗透造成了治理难题,有必要激活社会力量。

        在第三单元,鼓浪屿管委会的发言代表江彩蓉介绍了鼓浪屿建设多元文化融合的国际社区的经验。她从赋权、反哺与共治三个角度予以了总结,讲解了鼓浪屿家庭旅馆协会自行成立义务消防队、对居民利益的福利反哺及未来鼓浪屿公共议事理事会的共治设想。随后,中心研究员陈鹏从赋权、互动与公私协力的方面对鼓浪屿社会治理中的共治机制进行了理论分析。他认为,政策的制定应以需求为导向,因此政策的形成机制应当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方式。“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不仅仅是一种景物上的美观,且应当是一种关系上的和谐,这就需要多元主体的社会共治。

        华东政法大学马长山教授与北京大学朱苏力教授对第三单元的发言进行了评议。马长山教授认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是对共建共享的尝试,以“政府搭台、民众唱戏”的引导方式,以利益增量为共建共享的导向,为治理提供合理保障。朱苏力教授总结了上午观摩的治理地点的四种模式,他认为,这四个地方治理水平的提升,很大原因在于经济特区的地缘优势,带动了前者的发展。现代软法必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应当在社会关系重构的基础上理解软法。

        会议的最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特聘教授葛洪义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发言。他认为此次会议是一种创新性的会议举办方式,把学术研讨与会前调研相结合,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值得学习与推广。此次会议的主题具有时代感和现实性,涉及到当前我国社会建设法制建设的重大问题。此次会议的主题也打开了新的学术空间和讨论空间,也留下了许多新问题启发我们进一步地探讨,期待厦门大学未来更深入的研究成果。

       至此,本届学术研讨会圆满结束。

厦门大学“社会治理与软法”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文/周宇骏 图/胡方舟